科技赛事

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三届新型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和“扩大信息消费规模”的部署,加速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迈向新阶段,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省工信厅决定举行湖南省第三届新型信息消费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信息赋能新消费,数字驱动新生活
二、组织结构
(一)大赛组委会:大赛设立组委会,统筹协调大赛组织工作,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二)评审委员会: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由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企业、行业机构等相关专家组成。
三、赛事规则
(一)参赛对象:全省从事信息消费产品、应用服务研发的企业。
(二)参赛要求:参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项的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
(三)大赛设立三个方向,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一个参赛项目。
方向一:信息消费技术创新。本赛项针对与信息消费产品及服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包括但不限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超高清、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方向的软件产品或技术解决方案,要求参赛项目技术上有较强的先进性。
方向二:信息消费产品创新。本赛项针对信息消费产品或支撑服务平台创新,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服务机器人、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等,要求参赛项目能够融合线上线下场景,能够满足消费者高品质、个性化需求,有效提升消费体验。
方向三:信息消费应用创新。本赛项针对信息消费各领域的应用模式创新,要求参赛项目面向智能生活、数字内容、在线医疗、在线教育、线上线下融合、行业服务、远程办公等领域提供创新型解决方案或软件产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消费领域的深度融合,培育形成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四)赛程安排:大赛分为大赛报名、初赛评审、决赛评审等三个阶段,具体进度将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公布。
(五)报名方式:请参赛企业于2021年3月25日前确认参赛意向,并将相关信息(附件1)报送所在地市州工信局。市州工信局对参赛项目进行预选,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参赛项目统计表(附件2)上报至省工信厅。
(六)评分规则: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项目的核心技术水平、应用效果、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初赛、决赛评审,确定获胜项目。大赛初赛评选过程中增加网络投票环节,根据投票结果和初赛专家评审结果综合确定入围决赛项目名单。
四、奖项及激励
(一)大赛奖项:大赛初赛将评选出16个项目参加决赛。决赛将评选出“新型信息消费技术创新奖”、“新型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奖”、“新型信息消费应用创新奖”共10名。
(二)获胜项目激励:进入决赛的16个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工信部相关大赛及试点示范项目申报。2021年省决赛获奖项目将在2022年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支持。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参赛组织工作。各市州工信局要积极组织当地骨干企业、创业团队参与大赛,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大赛联系对接工作,并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邮箱。
2、各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人工智能产业园及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赛。省内从事信息消费产品、应用服务研发的企业要积极参与本次赛事,并按要求填写大赛参赛报名表。
3、各市州工信局要认真组织本地区参赛队伍参加赛事活动,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项目统计表(附件2)、推荐文件上报至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可采取邮寄方式报送。
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联系人:张戈
联系电话:0731-88955461
邮箱:hnjxwrjc@163.com

附件:1.湖南省第三届新型信息消费大赛参赛报名表
2.第三届新型信息消费大赛报名统计表
3.市州工信局联络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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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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