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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来源:未知来源
2016-06-04 14:35:06

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我市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创新驱动步伐,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743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  2016年中集智谷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市赛”),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二)团队组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三)学生组

1、面向东莞所有高等院校在读的或毕业3年内的毕业生,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最少1名为东莞户籍生或东莞高校在校生);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注:参赛对象范围不包括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获奖团队负责人。 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团队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但不纳入市赛参赛对象范围。即可以参加国赛和省赛,但不能参加市赛。

二、市赛分组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分别为电子信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如部分行业参赛项目数量较少或过多,则适当调整行业赛事设置);大学生组不设行业赛。

三、申报程序

 

有意向参加市赛的企业、团队、大学生,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进行报名。注册成功登陆后,点击“项目管理—项目申报—2016年项目—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填写参赛资料。

企业组/团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6月3日—7月31 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8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学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月15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3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网上申报资料经镇街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资料并装订[按封面(复印资料填写表的封面即可)、资料填写表(网上打印)、相关附件的顺序用淡蓝色虎皮纹纸装订成册,书脊名称“项目名称+企业/团队名称”],一式五份统一送至市赛承办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下方。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8-11月份,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奖励设置

(一)奖励资金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每个行业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生组不设行业赛,共10个获奖名次。

1、企业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2、团队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3、学生组

一等奖:共1名,每名奖励10万元。

二等奖:共3名,每名奖励5万元。

三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万元。

4、特等奖

总决赛企业组第一名和团队组第一名可获得特等奖,奖励金额提高到60万元。

5、申请条件

本次市赛获奖项目须在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后才可享受市赛奖金。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投资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2)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所占的企业股份比例不低于5%。

国赛、省赛获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申请资金奖励可不受以上申请条件的限制。

(二)国省赛事奖励

1、参赛奖励

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需到广东省以外地区参加比赛的东莞企业或团队、大学生,赛后可凭相关参赛资料申请费用补贴,每个项目1万元。团队或大学生需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在莞注册成立企业,才可获得补贴资助。

2、落户奖励

对于市外的国赛(含港澳台赛)、省赛获奖的企业、团队或大学生,获奖后半年内来莞落户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获奖项目的相关工作,可按照相应组别和级别的资金额度予以奖励。

(三)其他支持政策

市赛获奖项目还可获得各支持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政策,详见市赛官网。

六、注意事项

(一)本届市赛和国赛、省赛通过不同的系统进行申报,市赛申报系统为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国赛和省赛的申报系统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有意同时参加三级赛事的单位和团队请注意同时登陆填报。

(二)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团队和大学生参赛。

(三)参赛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系统提交申报工作(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在申报截止日期前2—3天提交)。

(四)参赛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熊振伟、黄志立,22831334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联系人:李国欢、赵国杰、李耀东、杨锐勇

联系电话:22113221、22114393、22118660、22112031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

2016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电子报名表格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2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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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来源:
2016-06-04 14:35:06

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我市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创新驱动步伐,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743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  2016年中集智谷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市赛”),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二)团队组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三)学生组

1、面向东莞所有高等院校在读的或毕业3年内的毕业生,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最少1名为东莞户籍生或东莞高校在校生);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注:参赛对象范围不包括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获奖团队负责人。 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团队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但不纳入市赛参赛对象范围。即可以参加国赛和省赛,但不能参加市赛。

二、市赛分组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分别为电子信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如部分行业参赛项目数量较少或过多,则适当调整行业赛事设置);大学生组不设行业赛。

三、申报程序

 

有意向参加市赛的企业、团队、大学生,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进行报名。注册成功登陆后,点击“项目管理—项目申报—2016年项目—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填写参赛资料。

企业组/团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6月3日—7月31 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8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学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月15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3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网上申报资料经镇街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资料并装订[按封面(复印资料填写表的封面即可)、资料填写表(网上打印)、相关附件的顺序用淡蓝色虎皮纹纸装订成册,书脊名称“项目名称+企业/团队名称”],一式五份统一送至市赛承办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下方。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8-11月份,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奖励设置

(一)奖励资金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每个行业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生组不设行业赛,共10个获奖名次。

1、企业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2、团队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3、学生组

一等奖:共1名,每名奖励10万元。

二等奖:共3名,每名奖励5万元。

三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万元。

4、特等奖

总决赛企业组第一名和团队组第一名可获得特等奖,奖励金额提高到60万元。

5、申请条件

本次市赛获奖项目须在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后才可享受市赛奖金。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投资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2)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所占的企业股份比例不低于5%。

国赛、省赛获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申请资金奖励可不受以上申请条件的限制。

(二)国省赛事奖励

1、参赛奖励

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需到广东省以外地区参加比赛的东莞企业或团队、大学生,赛后可凭相关参赛资料申请费用补贴,每个项目1万元。团队或大学生需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在莞注册成立企业,才可获得补贴资助。

2、落户奖励

对于市外的国赛(含港澳台赛)、省赛获奖的企业、团队或大学生,获奖后半年内来莞落户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获奖项目的相关工作,可按照相应组别和级别的资金额度予以奖励。

(三)其他支持政策

市赛获奖项目还可获得各支持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政策,详见市赛官网。

六、注意事项

(一)本届市赛和国赛、省赛通过不同的系统进行申报,市赛申报系统为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国赛和省赛的申报系统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有意同时参加三级赛事的单位和团队请注意同时登陆填报。

(二)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团队和大学生参赛。

(三)参赛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系统提交申报工作(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在申报截止日期前2—3天提交)。

(四)参赛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熊振伟、黄志立,22831334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联系人:李国欢、赵国杰、李耀东、杨锐勇

联系电话:22113221、22114393、22118660、22112031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

2016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电子报名表格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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