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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山东省“齐鲁风情”青年歌手(民族组、美声组)演唱大赛的通知

高歌昂扬旋律,唱响青春华章。为进一步提升山东省声乐表演水平、推出优秀乐坛新人、推动音乐事业繁荣发展,拟定于2026年12月举办第十四届山东省“齐鲁风情”青年歌手(民族组、美声组)演唱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学院

承办单位: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枣庄市音乐家协会

枣庄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2月28日至29日。

地点:枣庄学院(薛城校区)青年音乐厅。

参赛组别、程序

参赛组别:民族组、美声组。

参赛程序: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阶段由各市文联,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济南大学4所驻济高校,山东歌舞剧院、省文化馆自行组织选拔。复赛采取演唱视频报送的方式进行评审,决赛在枣庄现场举办。

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选手不分专业组、业余组。大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参加复赛选手名额不可混用,曾经荣获往届“齐鲁风情”青年歌手演唱大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赛。

复赛选手年龄段:18周岁—40周岁均可报名参赛(1986年11月30日—200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参赛曲目选择

1.复赛任选一首歌曲,在视频录制时,民族组、美声组一律采取现场钢琴伴奏。曲目净时长不超过6分钟。

2.决赛选择歌曲2首(不得与复赛相同),民族组、美声组一律采取现场钢琴伴奏。民族组两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美声组两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2分钟。

3.决赛美声组必选一首中国作品作为演唱曲目;

为推动山东民歌传承发展,决赛民族组从以下歌曲中必选一首作为演唱曲目:

(1)淄博民歌《赶牛山》

(2)蒙阴民歌《沂蒙山小调》

(3)青州民歌《打秋千》

(4)成武民歌《包楞调》

(5)德州民歌《插花鞋》

(6)济宁民歌《春耕小调》

(7)苍山民歌《绣荷包》

(8)淄博民歌《手扬鞭儿唱山歌》

(9)平度民歌《春耕小唱》

(10)聊城民歌《对花》

(11)泗水民歌《大辫子甩三甩》

(12)武城民歌《唱秧歌》

(13)苍山民歌《歌唱大生产》

(14)胶州民歌《赶集》

(15)胶东民歌《拉地瓜》

(16)胶州民歌《清蓝蓝的河》

(17)五莲民歌《王大娘拉呱》

超出规定演唱时间,评委有权叫停,或按照超时时长酌情扣分。

奖项设立

美声组、民族组每个组别设立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为荣获一、二等奖的选手设立优秀艺术指导奖;设立优秀活动组织奖。

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11月30日

 

2.报送资料清单:

(1)《参赛选手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

(2)《参赛选手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

(3)身份证复印件

(4)自选歌曲歌谱(电子版)

(5)参加复赛选手的演唱视频,视频要求如下:

①专业设备横屏拍摄,视频尺寸为高清1920×1080(分辨率),MP4格式,视频中请勿出现与本次比赛无关的字符、标志或背景。演唱视频单独文件制作,大小不要超过1G。

②参赛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唱过程清晰可见。

③视频资料必须是在报送前1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④选手提供的演唱视频资料不得编辑,必须为同期录音。如为非同期录音,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以上资料请通过U盘邮寄至: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省音乐家协会

联系人:王业夫

联系电话:0531-68978509

3.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自理。

(2)为确保赛事圆满举办,请各位选手在比赛期间严格遵守赛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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