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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
来源:未知来源
2018-10-30 22:01:30

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凝聚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磅礴力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征集创作展播一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精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起强大正能量,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二、大赛主题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京津冀协同发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脱贫攻坚、“双创双服”活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突出“迎冬奥、讲文明、树新风”、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环境保护、文明交通、打击“黄赌毒”、全民阅读、知识产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善行义举、敬老孝亲助残等重大主题。

三、活动主办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参赛范围

作品征集面向全国。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大专院校、社团组织、传媒公司以及视听节目爱好者制作完成且尚未播出的原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2018年在河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首播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

五、作品要求

广播类作品原则上时长15至90秒,作品存储为mp3或wav格式,音频压缩采用调频广播(20hz-15khz)或cd音质(20hz-20khz)的宽带音频压缩标准。电视类作品原则上时长30至120秒,作品存储为mpg或avi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参赛公益广告报送人须拥有节目完全版权,共有版权公益广告参赛,需自行协商确定唯一报送人。

六、大赛流程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

1.征集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24时截止。

2.作品提交:参赛作品于征集时间截止前,通过网络在线申报方式提交大赛组委会。

登录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hebtv.com/)大赛专题页面,下载《河北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表》《参赛承诺书》,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后,整张扫描或拍照,转为jpg格式的电子图片文件连同作品一并上传。(特别说明:同一机构或个人报送多件作品时,须附《参赛作品清单表》和作品一起提交。)

咨询邮箱:hbgdgygg@163.com。

3.宣传展播:大赛启动后,由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hebtv.com/)开设专题页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并对参赛作品进行展播。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大赛评审结果,在活动结束后,向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推荐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播。

(二)网络投票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自2018年11月16日0时起至11月30日24时,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开设网络投票端口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大赛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终评阶段(2018年12月15日前)

1.投票评选:作品征集与网络投票结束后,大赛评审委员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按照广播、电视两个类别分别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委投票结果产生优秀名单。同时由组委会提名,根据大赛参与组织情况确定优秀播出机构、优秀组织机构、优秀制作机构奖。

2.公示奖励: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评委会最终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7天如无异议,组委会向优秀单位和个人发放证书及奖金。

3.收尾阶段:河北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获奖作品纳入河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库,作为备播优秀公益广告,无偿提供给河北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

七、参赛标准

(一)优秀作品标准

1.坚持正确宣传导向,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体现社会效益和价值引领,激励人民群众向上向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选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广泛的社会普遍性,能够凝聚社会共识,对弘扬和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典型现实意义和示范引领作用。

3.节目创意新颖独特,叙事结构紧凑明快,主题鲜明、逻辑严密、时代感强。制作形式灵活多样、与时俱进,能够借鉴不同艺术表现手法,打破传统说教、口号式宣传模式。

4.采用现代化制作拍摄手段,综合运用多种广播电视元素,制作精良,品质上乘,具有全媒体传播特点,技术含量高,能够体现当代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拍摄水平与发展趋势。

5.节目播出后群众关注度高,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较强,内容形式脍炙人口,社会各界评价较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二)优秀播出机构标准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平台作用,能够高质量完成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播出任务,积极展播河北省第三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作品,社会传播效果良好。

(三)优秀组织机构标准

在机构所辖范围内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活动氛围,认真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广泛参与,助力活动顺利开展,机构报送作品数量、质量具有明显优势。

(四)优秀制作机构标准

报送作品选题广泛、创意新颖,报送数量具有一定规模且质量上乘,入围及优秀作品数量在参赛单位中名列前茅。

八、类别设置

(一)广播作品类

一等作品5部,奖金各10000元。

二等作品10部,奖金各3000元。

三等作品20部,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部,奖金各500元。

(二)电视作品类

一等作品5部,奖金各30000元。

二等作品10部,奖金各10000元。

三等作品20部,奖金各2000元。

优秀作品30部,奖金各1000元。

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并作为入围作品参加年度河北省广播影视节目奖评选。

优秀播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授予证书并奖金。

优秀组织机构:原则上不超过5个,授予证书并奖金。

优秀制作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个,授予证书并奖金。

九、参赛须知

1.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为其本人或机构原创,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不含任何商业元素,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权利。

3.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邮寄作品费用请自行负责。

4.奖金所产生的税费由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赛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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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
来源:
2018-10-30 22:01:30

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凝聚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磅礴力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征集创作展播一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精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起强大正能量,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二、大赛主题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京津冀协同发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脱贫攻坚、“双创双服”活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突出“迎冬奥、讲文明、树新风”、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环境保护、文明交通、打击“黄赌毒”、全民阅读、知识产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善行义举、敬老孝亲助残等重大主题。

三、活动主办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参赛范围

作品征集面向全国。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大专院校、社团组织、传媒公司以及视听节目爱好者制作完成且尚未播出的原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2018年在河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首播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

五、作品要求

广播类作品原则上时长15至90秒,作品存储为mp3或wav格式,音频压缩采用调频广播(20hz-15khz)或cd音质(20hz-20khz)的宽带音频压缩标准。电视类作品原则上时长30至120秒,作品存储为mpg或avi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参赛公益广告报送人须拥有节目完全版权,共有版权公益广告参赛,需自行协商确定唯一报送人。

六、大赛流程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

1.征集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24时截止。

2.作品提交:参赛作品于征集时间截止前,通过网络在线申报方式提交大赛组委会。

登录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hebtv.com/)大赛专题页面,下载《河北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表》《参赛承诺书》,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后,整张扫描或拍照,转为jpg格式的电子图片文件连同作品一并上传。(特别说明:同一机构或个人报送多件作品时,须附《参赛作品清单表》和作品一起提交。)

咨询邮箱:hbgdgygg@163.com。

3.宣传展播:大赛启动后,由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hebtv.com/)开设专题页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并对参赛作品进行展播。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大赛评审结果,在活动结束后,向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推荐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播。

(二)网络投票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自2018年11月16日0时起至11月30日24时,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开设网络投票端口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大赛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终评阶段(2018年12月15日前)

1.投票评选:作品征集与网络投票结束后,大赛评审委员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按照广播、电视两个类别分别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委投票结果产生优秀名单。同时由组委会提名,根据大赛参与组织情况确定优秀播出机构、优秀组织机构、优秀制作机构奖。

2.公示奖励: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评委会最终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7天如无异议,组委会向优秀单位和个人发放证书及奖金。

3.收尾阶段:河北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获奖作品纳入河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库,作为备播优秀公益广告,无偿提供给河北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

七、参赛标准

(一)优秀作品标准

1.坚持正确宣传导向,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体现社会效益和价值引领,激励人民群众向上向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选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广泛的社会普遍性,能够凝聚社会共识,对弘扬和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典型现实意义和示范引领作用。

3.节目创意新颖独特,叙事结构紧凑明快,主题鲜明、逻辑严密、时代感强。制作形式灵活多样、与时俱进,能够借鉴不同艺术表现手法,打破传统说教、口号式宣传模式。

4.采用现代化制作拍摄手段,综合运用多种广播电视元素,制作精良,品质上乘,具有全媒体传播特点,技术含量高,能够体现当代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拍摄水平与发展趋势。

5.节目播出后群众关注度高,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较强,内容形式脍炙人口,社会各界评价较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二)优秀播出机构标准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平台作用,能够高质量完成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播出任务,积极展播河北省第三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作品,社会传播效果良好。

(三)优秀组织机构标准

在机构所辖范围内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活动氛围,认真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广泛参与,助力活动顺利开展,机构报送作品数量、质量具有明显优势。

(四)优秀制作机构标准

报送作品选题广泛、创意新颖,报送数量具有一定规模且质量上乘,入围及优秀作品数量在参赛单位中名列前茅。

八、类别设置

(一)广播作品类

一等作品5部,奖金各10000元。

二等作品10部,奖金各3000元。

三等作品20部,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部,奖金各500元。

(二)电视作品类

一等作品5部,奖金各30000元。

二等作品10部,奖金各10000元。

三等作品20部,奖金各2000元。

优秀作品30部,奖金各1000元。

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并作为入围作品参加年度河北省广播影视节目奖评选。

优秀播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授予证书并奖金。

优秀组织机构:原则上不超过5个,授予证书并奖金。

优秀制作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个,授予证书并奖金。

九、参赛须知

1.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为其本人或机构原创,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不含任何商业元素,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权利。

3.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邮寄作品费用请自行负责。

4.奖金所产生的税费由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