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各高等院校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服务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决定联合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石榴花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一)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深入宣传解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挖掘讲述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迹佳话,全面展现党领导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和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生动景象。
(二)聚焦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展现各民族携手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内蒙古的精神风貌。
(三)聚焦内蒙古七项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内蒙古昂扬奋进的故事,为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凝心聚力。
(四)聚焦文化强区建设,着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向上向善的社会文明风尚,全面展现我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蓬勃的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二、参赛范围
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广告公司,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高等院校,以及热爱公益广告创作的个人。
三、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分作品征集、作品评审和展播三个阶段进行。
(一)征集阶段
即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24时,各参赛单位及个人通过全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报名网站https://gy.txnmg.com提交参赛作品及创意。
(二)评审阶段
2026年7月25日至8月20日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经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和终审,确定评优扶持名单,并进行公示和公布。
(三)展播阶段
9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组织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率频道、网络视听平台账号及公共视听载体展播优秀作品,扩大优秀作品覆盖面。
四、评优扶持
(一)扶持类别
本次公益广告大赛设优秀作品、优秀创意文案、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等四个单元。优秀作品单元征集广播公益广告作品、电视公益广告作品两个小项;优秀创意文案单元征集广播公益广告创意文案和电视公益广告创意文案两个小项。每个小项设一类、二类、三类和优秀四个等次。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名单根据各有关单位大赛活动宣传、优秀作品征集报送和组织展播等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二)扶持标准
对入选一、二、三类的作品和创意文案以及优秀传播机构予以资金扶持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余项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和创意文案评选一类1件、二类3件、三类5件、优秀10件,优秀组织机构和优秀传播机构各设4个。
广播类作品一类扶持5000元/部、二类扶持3000元/部、三类扶持2000元/部;电视类作品一类扶持10000元/部、二类扶持8000元/部、三类扶持5000元/部;广播类创意文案一类扶持3000元/部、二类扶持2000元/部、三类扶持1000元/部。电视类创意文案一类扶持5000元/部、二类扶持3000元/部、三类扶持2000元/部。优秀传播机构每家扶持10000元。
五、作品要求
(一)广播电视作品。作品时长以30秒、60秒为宜,一般不超过90秒。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广播作品为MP3或WMA格式,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AudioVivid标准。立体声和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电视作品为MP4格式,高清作品分辨率为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bps。4K超高清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36Mbps。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二)广播电视创意文案。创意文案未获得过国内同类型比赛奖项或扶持,可操作性强。创意文案按照业内规范进行撰写,电视作品形成分镜头脚本(图文展示),两个文档以上视为系列(含两个),系列作品按顺序标号。文件格式为Word或PDF。
(三)作品创作时间。本次征集作品及创意文案应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创作播出的公益广告作品。曾获得过历届全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扶持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六、报名程序
本届大赛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各参评机构及个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大赛报名平台(网址https://gy.txnmg.com)注册账号,登记报名信息并上传能够正常播放和浏览的作品及创意文案稿件后,提交至相应的属地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区直单位及自治区以外单位参赛的,直接报送到大赛组委会进行初审。
网上具体操作流程为:打开网址—选择参赛报名—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报名推荐表—下载PDF文档——打印后签字盖章—回传报名推荐表及音视频或文稿——提交报名。
七、报名须知
(一)参赛作品为其本人或机构原创,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的,由参赛单位(个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单位(个人)承担,与大赛组织机构无关。
(二)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活动组织机构拥有作品使用及推广权,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将参赛作品纳入活动组织机构运营的公益广告数据库,向更高级别同类型赛事推荐参赛,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展播,或在推介、观摩、学习等非商业目的活动中进行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
(三)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评与否,报送文件均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四)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大赛作为广播电视领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推动公益广告创新创优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组织推动,广泛动员各系统相关行业机构、制作单位和个人参与。
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牵头负责辖区内作品的初审工作,重点审核作品报送信息及申报要件,需在作品和创意文案报送截止时间前在作品征集平台完成初审。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审账号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大赛联系人:杨春香,联系电话:0471-4590092
技术支持:李兴宇,联系电话:15147143204
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各高等院校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服务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决定联合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石榴花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一)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深入宣传解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挖掘讲述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迹佳话,全面展现党领导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和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生动景象。
(二)聚焦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展现各民族携手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内蒙古的精神风貌。
(三)聚焦内蒙古七项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内蒙古昂扬奋进的故事,为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凝心聚力。
(四)聚焦文化强区建设,着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向上向善的社会文明风尚,全面展现我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蓬勃的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二、参赛范围
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广告公司,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高等院校,以及热爱公益广告创作的个人。
三、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分作品征集、作品评审和展播三个阶段进行。
(一)征集阶段
即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24时,各参赛单位及个人通过全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报名网站https://gy.txnmg.com提交参赛作品及创意。
(二)评审阶段
2026年7月25日至8月20日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经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和终审,确定评优扶持名单,并进行公示和公布。
(三)展播阶段
9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组织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率频道、网络视听平台账号及公共视听载体展播优秀作品,扩大优秀作品覆盖面。
四、评优扶持
(一)扶持类别
本次公益广告大赛设优秀作品、优秀创意文案、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等四个单元。优秀作品单元征集广播公益广告作品、电视公益广告作品两个小项;优秀创意文案单元征集广播公益广告创意文案和电视公益广告创意文案两个小项。每个小项设一类、二类、三类和优秀四个等次。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名单根据各有关单位大赛活动宣传、优秀作品征集报送和组织展播等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二)扶持标准
对入选一、二、三类的作品和创意文案以及优秀传播机构予以资金扶持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余项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和创意文案评选一类1件、二类3件、三类5件、优秀10件,优秀组织机构和优秀传播机构各设4个。
广播类作品一类扶持5000元/部、二类扶持3000元/部、三类扶持2000元/部;电视类作品一类扶持10000元/部、二类扶持8000元/部、三类扶持5000元/部;广播类创意文案一类扶持3000元/部、二类扶持2000元/部、三类扶持1000元/部。电视类创意文案一类扶持5000元/部、二类扶持3000元/部、三类扶持2000元/部。优秀传播机构每家扶持10000元。
五、作品要求
(一)广播电视作品。作品时长以30秒、60秒为宜,一般不超过90秒。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广播作品为MP3或WMA格式,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AudioVivid标准。立体声和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电视作品为MP4格式,高清作品分辨率为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bps。4K超高清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36Mbps。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二)广播电视创意文案。创意文案未获得过国内同类型比赛奖项或扶持,可操作性强。创意文案按照业内规范进行撰写,电视作品形成分镜头脚本(图文展示),两个文档以上视为系列(含两个),系列作品按顺序标号。文件格式为Word或PDF。
(三)作品创作时间。本次征集作品及创意文案应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创作播出的公益广告作品。曾获得过历届全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扶持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六、报名程序
本届大赛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各参评机构及个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大赛报名平台(网址https://gy.txnmg.com)注册账号,登记报名信息并上传能够正常播放和浏览的作品及创意文案稿件后,提交至相应的属地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区直单位及自治区以外单位参赛的,直接报送到大赛组委会进行初审。
网上具体操作流程为:打开网址—选择参赛报名—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报名推荐表—下载PDF文档——打印后签字盖章—回传报名推荐表及音视频或文稿——提交报名。
七、报名须知
(一)参赛作品为其本人或机构原创,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的,由参赛单位(个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单位(个人)承担,与大赛组织机构无关。
(二)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活动组织机构拥有作品使用及推广权,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将参赛作品纳入活动组织机构运营的公益广告数据库,向更高级别同类型赛事推荐参赛,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展播,或在推介、观摩、学习等非商业目的活动中进行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
(三)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评与否,报送文件均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四)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大赛作为广播电视领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推动公益广告创新创优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组织推动,广泛动员各系统相关行业机构、制作单位和个人参与。
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牵头负责辖区内作品的初审工作,重点审核作品报送信息及申报要件,需在作品和创意文案报送截止时间前在作品征集平台完成初审。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审账号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大赛联系人:杨春香,联系电话:0471-4590092
技术支持:李兴宇,联系电话:1514714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