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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广播电视台关于举办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 电视大赛的通知
2026-04-01 17:58:1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全省品牌意识,展示品牌发展成果,打造更多叫得响的品牌,加快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助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经研究决定,省知识产权局、省发改委、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加强品牌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更多叫得响的品牌。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市州推荐、企业展演、大众参与等形式,集中宣传推介湖北品牌,展示品牌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助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二、活动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提名参赛、初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决赛期间,组织参赛品牌和往届电视大赛获奖品牌同步进行现场展示展览。

(一)提名参赛(含市州推荐和特邀参赛,5月底前):企业自荐报名,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初评,市州政府提名推荐。提名参赛的品牌应为知名品牌,包括并不限于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品牌,充分突出“51020”先进制造业、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以及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等品牌,体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每个市州提名参赛品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中区域品牌不少于1个。参赛品牌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参赛主体拥有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知识产权且无权属争议;

2.有3年(含)以上的连续生产经营活动,信誉良好,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高;

3.销售量、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及财务状况良好;

4.在塑造品牌形象方面表现突出,具有鲜明的品牌定位和文化特色,拥有较强的品牌识别度和影响力;

5.守法经营,近3年未被“3·15”晚会曝光、未受过行政处罚,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注:往届“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品牌不参赛。

(二)初赛(6月底前):品牌推介+大众点赞+专家评审。对提名品牌进行宣传、预热,由报名企业或提名单位进行品牌推介,组织开展网络点赞活动和专家评审,以专家评审结果为依据,产生20个品牌入围决赛。同时,根据组织参赛、网络点赞、参赛视频质量情况产生大赛“优秀组织奖”“网络人气奖”和“优秀创意奖”。

1.宣传预热:多渠道发布、宣传本次活动及参赛品牌情况,营造良好氛围。

2.品牌展示:以品牌推介视频为展示载体,通过政府号召、媒体宣传、行业发动的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比赛并参与网络点赞活动。

3.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得分情况,评选出20强品牌入围决赛。

(三)决赛(9月底前):电视展播+现场评选+颁奖。

1.展演编排。由大赛导演组和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入围决赛的品牌展演形式进行编排指导,确保决赛展演质量。

2.电视展播。由入围品牌提供展播视频(不超过100秒),在湖北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

3.现场评选直播

(1)品牌展演:决赛品牌按抽签顺序依次现场展演,内容为“品牌推荐官”现场推介30秒+品牌展示3分钟,展示形式不限。

(2)现场评分:评选现场设置专家评审、大众评审和媒体评审。最终评分=专家评审得分×0.5+大众评审得分×0.3+媒体评审得分×0.2。现场公布评分。

根据评分结果,前10名的品牌获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金奖,11-20名的品牌获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银奖。其他提名参赛的品牌获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提名奖。

4.现场颁奖:现场颁发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金奖、银奖和“优秀组织奖”“网络人气奖”“优秀创意奖”。

5.赛事展播:制作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决赛展演视频,在湖北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湖北卫视播出。

三、评分标准(百分制,每项十分)

(一)品质:品牌产品的质量合格,具有广泛的知名度。

(二)服务:品牌服务体系完善,用户满意,投诉少且能及时妥善解决。

(三)信誉:品牌产品信誉良好,信守承诺,无欺诈用户的行为。

(四)形象: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公益形象。

(五)影响力:知名度较高,用户对该品牌的信誉度、忠诚度高。

(六)推动力:该品牌对其行业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七)引领力:对湖北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

(八)贡献力:带动就业,年产值高,纳税能力强。

(九)责任感:在产业创新、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贡献。

(十)可持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做好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发改委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和统筹协调,湖北广播电视台负责落实活动具体工作,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发改委负责做好本地区参赛组织工作。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次活动联络员。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及时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报名和活动情况,进行多渠道跟踪报道。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链接或转载活动有关信息,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

(三)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各地各单位要把本次活动作为推动湖北品牌发展的重要平台,主动与参赛企业(品牌)对接,提供服务。特别是对本次活动获奖企业(品牌),要大力支持,并进行跟踪服务,带动本地企业(品牌)赋能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请各地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报名表、相关资料(参见附件),以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发至湖北广播电视台。

附件:1.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报名表

2.报名材料及要求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广播电视台

2026年3月30日

联系人:

湖北广播电视台电视综合频道:

樊希13396059197

邮箱:1098468730@qq.com

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刘维027-86759086

省发改委工业处:

杨 俊 027-87812053

附件:

赛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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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维度展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与休闲消费体验,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以下简称“海南省旅文厅”)主办的“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面向公众,鼓励参与者以镜头记录并分享在海南的旅行与生活故事,共同描绘海南岛的独特魅力。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大众的视角,挖掘并传播海南在美食、非遗、自驾旅行、运动休闲、康养度假及免税购物等多方面的亮点。主办方希望征集到能够真实、生动反映海南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与现代活力的短视频作品,从而更立体地呈现海南作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面貌。 活动参与方式清晰简便。参与者需围绕海南相关的积极主题创作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时,添加指定话题“#自贸港海岛奇遇记”并“@海南旅文官方账号”,即视为成功参与。活动组织方提供了多元的内容创作方向参考,包括记录环岛旅游公路风光、分享特色美食与非遗文化、体验海洋运动与免税购物乐趣,以及展现温泉雨林康养生活等,旨在激发参与者的创作灵感。 为激励优质创作,本次活动设立了多个奖项。评奖将综合考量视频内容与主题的相关性、画面质量、互动数据(如获赞、评论)等多重维度。获奖者将获得由活动方提供的春季旅行大礼包及海南特色文创产品等奖励,具体获奖名单计划于2026年3月4日通过官方账号公布。 活动公告明确了参与规范,要求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健康。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刷票行为,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在活动宣传推广范围内拥有使用权。 “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将持续至2026年2月10日。此次活动不仅是展示个人创意与旅行故事的平台,也是向更广泛受众传播海南自贸港建设下文旅产业新气象、新体验的有效窗口。主办方期待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共同用镜头发现和记录一个充满活力的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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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具身智能成为科技浪潮的新风口,谁将领跑下一个十年?道通Physical AI人工智能大赛给出了答案——集结全球顶尖高校力量,打造具身智能领域的“奥林匹克”!本次大赛重磅公布意向邀约高校名单,覆盖大陆15所、港澳新及日本等区域的顶尖学府,包括清华、北大、哈工大、上交等国内“双一流”高校,以及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早稻田大学、东京大学等知名院校,构建起跨地域、跨学科的具身智能“人才朋友圈”。 大赛聚焦具身智能核心技术攻关,设置“技术创新”“场景应用”“跨境协作”三大赛道,鼓励学子们突破传统研究边界。参赛团队将围绕智能机器人感知决策、多模态交互、自主学习等前沿方向展开角逐,优胜团队不仅可斩获百万奖金池,还将获得头部科技企业的联合孵化机会,加速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我们希望打破地域壁垒,让不同文化背景、技术路线的团队碰撞火花。”组委会表示,鼓励跨境组队参赛,推动区域技术交流与产业协同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大赛优先对接全球顶尖科研机构与产业资源,从技术比拼到人才孵化,这场大赛正在书写具身智能领域的“未来版图”。 目前,大赛报名火热进行中,全球高校学子可登录官网提交报名。这场横跨三大域的科技盛会,等待你的加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广播电视台关于举办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 电视大赛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6-04-01 17:58:1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全省品牌意识,展示品牌发展成果,打造更多叫得响的品牌,加快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助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经研究决定,省知识产权局、省发改委、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加强品牌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更多叫得响的品牌。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市州推荐、企业展演、大众参与等形式,集中宣传推介湖北品牌,展示品牌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助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二、活动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提名参赛、初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决赛期间,组织参赛品牌和往届电视大赛获奖品牌同步进行现场展示展览。

(一)提名参赛(含市州推荐和特邀参赛,5月底前):企业自荐报名,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初评,市州政府提名推荐。提名参赛的品牌应为知名品牌,包括并不限于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品牌,充分突出“51020”先进制造业、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以及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等品牌,体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每个市州提名参赛品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中区域品牌不少于1个。参赛品牌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参赛主体拥有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知识产权且无权属争议;

2.有3年(含)以上的连续生产经营活动,信誉良好,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高;

3.销售量、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及财务状况良好;

4.在塑造品牌形象方面表现突出,具有鲜明的品牌定位和文化特色,拥有较强的品牌识别度和影响力;

5.守法经营,近3年未被“3·15”晚会曝光、未受过行政处罚,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注:往届“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品牌不参赛。

(二)初赛(6月底前):品牌推介+大众点赞+专家评审。对提名品牌进行宣传、预热,由报名企业或提名单位进行品牌推介,组织开展网络点赞活动和专家评审,以专家评审结果为依据,产生20个品牌入围决赛。同时,根据组织参赛、网络点赞、参赛视频质量情况产生大赛“优秀组织奖”“网络人气奖”和“优秀创意奖”。

1.宣传预热:多渠道发布、宣传本次活动及参赛品牌情况,营造良好氛围。

2.品牌展示:以品牌推介视频为展示载体,通过政府号召、媒体宣传、行业发动的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比赛并参与网络点赞活动。

3.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得分情况,评选出20强品牌入围决赛。

(三)决赛(9月底前):电视展播+现场评选+颁奖。

1.展演编排。由大赛导演组和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入围决赛的品牌展演形式进行编排指导,确保决赛展演质量。

2.电视展播。由入围品牌提供展播视频(不超过100秒),在湖北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

3.现场评选直播

(1)品牌展演:决赛品牌按抽签顺序依次现场展演,内容为“品牌推荐官”现场推介30秒+品牌展示3分钟,展示形式不限。

(2)现场评分:评选现场设置专家评审、大众评审和媒体评审。最终评分=专家评审得分×0.5+大众评审得分×0.3+媒体评审得分×0.2。现场公布评分。

根据评分结果,前10名的品牌获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金奖,11-20名的品牌获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银奖。其他提名参赛的品牌获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提名奖。

4.现场颁奖:现场颁发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金奖、银奖和“优秀组织奖”“网络人气奖”“优秀创意奖”。

5.赛事展播:制作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决赛展演视频,在湖北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湖北卫视播出。

三、评分标准(百分制,每项十分)

(一)品质:品牌产品的质量合格,具有广泛的知名度。

(二)服务:品牌服务体系完善,用户满意,投诉少且能及时妥善解决。

(三)信誉:品牌产品信誉良好,信守承诺,无欺诈用户的行为。

(四)形象: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公益形象。

(五)影响力:知名度较高,用户对该品牌的信誉度、忠诚度高。

(六)推动力:该品牌对其行业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七)引领力:对湖北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

(八)贡献力:带动就业,年产值高,纳税能力强。

(九)责任感:在产业创新、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贡献。

(十)可持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做好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发改委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和统筹协调,湖北广播电视台负责落实活动具体工作,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发改委负责做好本地区参赛组织工作。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次活动联络员。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及时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报名和活动情况,进行多渠道跟踪报道。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链接或转载活动有关信息,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

(三)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各地各单位要把本次活动作为推动湖北品牌发展的重要平台,主动与参赛企业(品牌)对接,提供服务。特别是对本次活动获奖企业(品牌),要大力支持,并进行跟踪服务,带动本地企业(品牌)赋能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请各地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报名表、相关资料(参见附件),以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发至湖北广播电视台。

附件:1.2026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报名表

2.报名材料及要求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广播电视台

2026年3月30日

联系人:

湖北广播电视台电视综合频道:

樊希13396059197

邮箱:1098468730@qq.com

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刘维027-86759086

省发改委工业处:

杨 俊 027-878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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