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确保各类赛事规范有序开展,经学校申报、组织评审并公示等程序,现对2026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6年度由省教育厅主办的省级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共40项(名单见附件1),分别由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省内相关高校承办。
各赛事分别设立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与指导工作;邀请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事宜;大赛仲裁委员会对竞赛过程中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仲裁;大赛秘书处设在赛事承办院校,负责赛事日常组织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合理安排时间。各项赛事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承办院校(大赛秘书处)充分考虑高校教学计划情况,商参赛院校统筹确定,避免扎堆比赛。
二是规范办赛行为。各赛事承办院校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办赛,廉洁办赛,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畅。各竞赛承办牵头负责单位审核竞赛规程及赛事相关文件,确保规范、准确;将竞赛规程及赛事相关规定提前60天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高教处审核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发布。
三是优化办赛流程。各赛事承办院校要通过相关赛事官方网站发布赛事通知、竞赛方案、评审规则和公示获奖名单等。各个赛项获奖名单在大赛官方渠道公示无异议后,由大赛秘书处报高教处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竞赛获奖名单。
四是认真总结提升。各竞赛承办单位要在赛后认真总结经验,围绕竞赛组织创新特色做法、取得成果、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存在问题、建议与对策、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形成竞赛工作总结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及统计表(见附件3),于比赛结束后两周内报送至高教处。
三、竞赛管理
一是严格纪律要求。各赛事不得收费,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组委会组织竞赛资格。根据各赛项实际情况,严格控制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项目数量。组委会成员原则上不得作为参赛学生的指导老师。
二是提升监督质效。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巡查机制,省教育厅将修订竞赛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构建全链条常态化巡查体系,保障竞赛规范有序开展。巡查人员通过听取组织工作汇报、参加筹备及评审会、进入赛场实地查看、检查竞赛安排部署情况等方式,监督承办单位履行职责、执行规则等情况,切实加强对学科和技能竞赛监督。竞赛承办单位要在决赛前7个工作日将决赛日程报送至高教处(巡查记录表见附件4)。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省教育厅近期将修订《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请各高校严格遵照执行,依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组织各项赛事。各项赛事补助经费已提前预算至大赛常任组织单位和承办院校,要严格按照省财政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及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用于大赛实施相关费用支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娜(赛事规程报送及审核) 0551-62818295
刘鑫蕊(赛事巡查及总结报送) 0551-62158647
安徽高教网:http://jyt.ah.gov.cn/tsdw/gdjyc/dxsxkhjnjs/index.html
附件2-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总结报告内容提纲.docx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确保各类赛事规范有序开展,经学校申报、组织评审并公示等程序,现对2026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6年度由省教育厅主办的省级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共40项(名单见附件1),分别由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省内相关高校承办。
各赛事分别设立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与指导工作;邀请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事宜;大赛仲裁委员会对竞赛过程中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仲裁;大赛秘书处设在赛事承办院校,负责赛事日常组织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合理安排时间。各项赛事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承办院校(大赛秘书处)充分考虑高校教学计划情况,商参赛院校统筹确定,避免扎堆比赛。
二是规范办赛行为。各赛事承办院校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办赛,廉洁办赛,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畅。各竞赛承办牵头负责单位审核竞赛规程及赛事相关文件,确保规范、准确;将竞赛规程及赛事相关规定提前60天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高教处审核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发布。
三是优化办赛流程。各赛事承办院校要通过相关赛事官方网站发布赛事通知、竞赛方案、评审规则和公示获奖名单等。各个赛项获奖名单在大赛官方渠道公示无异议后,由大赛秘书处报高教处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竞赛获奖名单。
四是认真总结提升。各竞赛承办单位要在赛后认真总结经验,围绕竞赛组织创新特色做法、取得成果、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存在问题、建议与对策、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形成竞赛工作总结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及统计表(见附件3),于比赛结束后两周内报送至高教处。
三、竞赛管理
一是严格纪律要求。各赛事不得收费,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组委会组织竞赛资格。根据各赛项实际情况,严格控制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项目数量。组委会成员原则上不得作为参赛学生的指导老师。
二是提升监督质效。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巡查机制,省教育厅将修订竞赛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构建全链条常态化巡查体系,保障竞赛规范有序开展。巡查人员通过听取组织工作汇报、参加筹备及评审会、进入赛场实地查看、检查竞赛安排部署情况等方式,监督承办单位履行职责、执行规则等情况,切实加强对学科和技能竞赛监督。竞赛承办单位要在决赛前7个工作日将决赛日程报送至高教处(巡查记录表见附件4)。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省教育厅近期将修订《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请各高校严格遵照执行,依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组织各项赛事。各项赛事补助经费已提前预算至大赛常任组织单位和承办院校,要严格按照省财政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及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用于大赛实施相关费用支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娜(赛事规程报送及审核) 0551-62818295
刘鑫蕊(赛事巡查及总结报送) 0551-62158647
安徽高教网:http://jyt.ah.gov.cn/tsdw/gdjyc/dxsxkhjnjs/index.html
附件2-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总结报告内容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