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赛事

第七届“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

一、大赛组别

围绕福建省制造业重点产业布局,大赛设置以下5个参赛组别:

(一)高端装备组:侧重智能制造与前沿科技的设计,包括交通工具、生产设备、工作装备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二)智慧生活组:侧重信息交互与人文关怀的设计,包括电子信息、日用消费、居家生活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三)服装组:侧重美学品质与时尚趋势的设计,包括生活、工作、运动等领域的服装产品和服务;

(四)鞋类组:侧重运动科学与生活方式的设计,包括运动、休闲、健康等领域的鞋类产品和服务;

(五)综合组:侧重创新创意与商业价值的设计,包括除上述4个组别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二、截稿时间:2020年10月20日。

三、奖项设置及政策配套

(一)大赛主要奖项

1.大赛按组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入围奖。每个组别设置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奖10项、入围奖若干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大赛特别奖1项。

2.各奖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优秀奖、入围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其中:特别奖奖金3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0万元,落地奖金10万元)、金奖奖金1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7万元,落地奖金3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其中,大赛奖金3万元,落地奖金2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万元,落地奖金1万元)、优秀奖奖金0.5万元、入围奖奖金0.2万元,获得大赛特别奖的选手不重复享受单组别金奖奖金。大赛奖金在颁奖仪式结束后直接兑现,落地奖金在获奖作品两年内落地福建并实现量产后兑现;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两年内在福建就业、创业的,视为作品落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3. 高端装备组、智慧生活组、服装组、鞋类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300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

(二)大赛附加奖项

1.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设计作品的第一作者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证书,并给予1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

2.设立5项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2万元奖金;

3.评选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三)大赛配套政策

1.优秀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参赛者,组委会按3000元/件(套)给予制作费用补贴;

2.“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奖、金、银、铜奖获奖者到泉州市辖区范围内创业、就业的,可享受泉州市或所在县(市、区)人才、住房和创业扶持等相关政策。

四、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应具有创新创意、设计品质以及商业价值,不限于产品、系统或者服务。概念类作品为未上市且短期无法实现的设计,在入围后应能提供设计模型;商业类作品为即将上市或上市2年内的设计,在入围后应能提供实物或样机。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权利,如发生纠纷,由此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参赛者承担,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3.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hxbfjjj@126.com),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4.本届大赛与“八闽杯”海峡两岸大学生设计工作坊、晋江海峡两岸大学生设计营、首届晋江智能制造创新设计大赛等活动联动,上述赛事活动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参与评审。

(二)申报材料

1. 大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征集作品,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fjcid.com/进入大赛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作品资料,所有报名信息以线上为准。参赛者可以提交多件作品,但每件作品只能投一个组别,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2.参赛作品需提交1~5页的A3尺寸版面(高420mm×宽297mm,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其中服装组和鞋类组为横式版面,其它组别为竖式版面,鼓励服装组以同一主题系列创作作为参赛作品提交),其中,第一页为主版面(应包含作品名称、设计构思、效果图、设计说明),其他页面可从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角度详细阐述;页面中所有文字为中文或英文,内文字号采用12pt,文字清晰可读,并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所有入围终评参赛者须寄送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作品实物、样机或模型,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终评资格。优秀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不予退回;入围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原则上由参赛者自行带回,超过一个月未带回的,组委会有权对实物或模型进行处理。

五、成果管理

(一)大赛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除组委会和参赛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参赛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组织参赛者与本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三)组委会编制优秀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影响力。

组委会办公室将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大赛各项活动。活动安排如有变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第七届“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联 系 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E-mail: hxbfj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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