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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6-02-11 08:02:4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技能大赛贺信精神,经研究,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市人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将共同举办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二、大赛安排

(一)大赛时间、方式及地点。大赛采取集中办赛和分散赛相结合的方式,自5月中旬起,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实施。开幕式及各赛项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及组别。区分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和世赛选拔项目两大类,设置96个赛项。其中,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46个、世赛选拔项目50个(具体赛项见附件1)。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各赛项设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组、教职工(企业职工以外的人员,下同)组两个组别,世赛选拔项目各赛项只设一个组别。

同时,设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无人机装调检修、互联网营销、家政服务、餐厅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劳动关系协调等8个赛项为京津冀协同邀请赛赛项,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机电一体化、网络系统管理、数字交互媒体设计、化学实验室技术等5个赛项为东西部协作邀请赛赛项。

(三)参赛方式。大赛由各区人社局和相关院校组队参加。一般情况下,同一竞赛项目、每个参赛单位可选派2人(组)参赛。各参赛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内选手报名情况组织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赛。

(四)报名条件。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凡2010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津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世赛选拔项目:凡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津就读或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其中,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数字建造、工业设计技术、增材制造、机器人系统集成等赛项的参赛选手,可为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在津工作人员身份参赛;正式在编并创业的院校教师,不得以在津企业职工身份参赛。参赛人员须在天津稳定工作或学习一年及以上。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海河工匠”或“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市级技能领域称号的人员,可参加相应赛项的竞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应竞赛奖励。

每名参赛人员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赛项。

三、组织工作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组、新闻宣传组和各赛项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大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成立监督仲裁委,负责对竞赛组织实施进行监督,对问题或争议进行仲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各赛项保障单位成立赛项执委会,负责本赛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人社局和相关院校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院校)选手的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统筹管理工作。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所设赛项按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要求,世赛选拔项目所设赛项按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要求,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设备等内容,采用模块化、结构化模式命题。大赛只设实际操作考核。

遴选确定各竞赛项目裁判长,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单位推荐,确有需要的项目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赛项执委会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负责各竞赛项目比赛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项设置

(一)对各赛项、各组别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获得各项目金牌的我市职工选手按程序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经统筹后,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三)获得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前10名的,可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获得世赛选拔项目前6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中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四)单人赛项前6名(双人赛项、3人赛项前4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赛项情况,进入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五)为各项目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和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

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各赛项、各组别参赛人数须在20人(组)以上,世赛选拔项目各赛项参赛人数须在15人(组)以上;不足20人(组)或15人(组)的,不予参赛选手个人奖励,但择优推荐进入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鼓励各区、各院校(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单位)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

六、报名工作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由各区人社局、各相关院校组织参赛选手集体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到工作单位注册区人社局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灵活就业、待业等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区(居住证签发区)人社局报名;院校学生、正式在编教师可以向所在院校相关部门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大赛各项工作。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组织本次大赛作为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全国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检验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教学保障能力的重要契机,紧密结合本地企业生产和院校教学实际,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

(二)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做好大赛命题和执裁工作。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参照全国技能大赛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大赛技术工作规则,组织好命题、执裁等工作,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要加强与国家级相关领域技术专家、裁判长、裁判长助理的联系联络,提高大赛命题和执裁工作质量水平。

(三)密切关注,严格落实安全各项要求。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编制竞赛操作安全规程、赛场安全健康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动态合理确定大赛活动安排,确保大赛活动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组织实施。

(四)紧密联系,办好京津冀协同和东西部协作邀请赛。相关赛项承办单位要做好沟通对接工作,邀请京冀和对口协作地区选手来津参赛,并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办成京津冀协同和东西部协作高质量发展的桥梁。

(五)广泛宣传,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良好氛围。各赛项承办单位要通过本次大赛加强对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海河工匠杯”系列赛事、“海河工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品牌的宣传推广,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的认知认同。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大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文字、图片、视频不限)等宣传素材。

附件:1.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2.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3.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总工会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2026-02-11 08:02:4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技能大赛贺信精神,经研究,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市人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将共同举办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二、大赛安排

(一)大赛时间、方式及地点。大赛采取集中办赛和分散赛相结合的方式,自5月中旬起,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实施。开幕式及各赛项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及组别。区分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和世赛选拔项目两大类,设置96个赛项。其中,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46个、世赛选拔项目50个(具体赛项见附件1)。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各赛项设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组、教职工(企业职工以外的人员,下同)组两个组别,世赛选拔项目各赛项只设一个组别。

同时,设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无人机装调检修、互联网营销、家政服务、餐厅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劳动关系协调等8个赛项为京津冀协同邀请赛赛项,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机电一体化、网络系统管理、数字交互媒体设计、化学实验室技术等5个赛项为东西部协作邀请赛赛项。

(三)参赛方式。大赛由各区人社局和相关院校组队参加。一般情况下,同一竞赛项目、每个参赛单位可选派2人(组)参赛。各参赛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内选手报名情况组织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赛。

(四)报名条件。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凡2010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津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世赛选拔项目:凡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津就读或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其中,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数字建造、工业设计技术、增材制造、机器人系统集成等赛项的参赛选手,可为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在津工作人员身份参赛;正式在编并创业的院校教师,不得以在津企业职工身份参赛。参赛人员须在天津稳定工作或学习一年及以上。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海河工匠”或“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市级技能领域称号的人员,可参加相应赛项的竞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应竞赛奖励。

每名参赛人员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赛项。

三、组织工作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组、新闻宣传组和各赛项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大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成立监督仲裁委,负责对竞赛组织实施进行监督,对问题或争议进行仲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各赛项保障单位成立赛项执委会,负责本赛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人社局和相关院校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院校)选手的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统筹管理工作。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所设赛项按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要求,世赛选拔项目所设赛项按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要求,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设备等内容,采用模块化、结构化模式命题。大赛只设实际操作考核。

遴选确定各竞赛项目裁判长,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单位推荐,确有需要的项目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赛项执委会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负责各竞赛项目比赛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项设置

(一)对各赛项、各组别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获得各项目金牌的我市职工选手按程序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经统筹后,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三)获得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前10名的,可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获得世赛选拔项目前6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中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四)单人赛项前6名(双人赛项、3人赛项前4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赛项情况,进入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五)为各项目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和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

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各赛项、各组别参赛人数须在20人(组)以上,世赛选拔项目各赛项参赛人数须在15人(组)以上;不足20人(组)或15人(组)的,不予参赛选手个人奖励,但择优推荐进入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鼓励各区、各院校(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单位)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

六、报名工作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由各区人社局、各相关院校组织参赛选手集体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到工作单位注册区人社局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灵活就业、待业等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区(居住证签发区)人社局报名;院校学生、正式在编教师可以向所在院校相关部门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大赛各项工作。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组织本次大赛作为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全国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检验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教学保障能力的重要契机,紧密结合本地企业生产和院校教学实际,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

(二)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做好大赛命题和执裁工作。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参照全国技能大赛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大赛技术工作规则,组织好命题、执裁等工作,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要加强与国家级相关领域技术专家、裁判长、裁判长助理的联系联络,提高大赛命题和执裁工作质量水平。

(三)密切关注,严格落实安全各项要求。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编制竞赛操作安全规程、赛场安全健康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动态合理确定大赛活动安排,确保大赛活动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组织实施。

(四)紧密联系,办好京津冀协同和东西部协作邀请赛。相关赛项承办单位要做好沟通对接工作,邀请京冀和对口协作地区选手来津参赛,并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办成京津冀协同和东西部协作高质量发展的桥梁。

(五)广泛宣传,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良好氛围。各赛项承办单位要通过本次大赛加强对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海河工匠杯”系列赛事、“海河工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品牌的宣传推广,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的认知认同。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大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文字、图片、视频不限)等宣传素材。

附件:1.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2.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3.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总工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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