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宗旨
2026年9月 预选、初评、公布入围名单
2026年10月 终评、公布获奖名单、颁奖仪式

特别说明
1、奖金为含税金额,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2、若某个奖项的参赛作品少于12部,组委会有权将该奖项空缺。
(2)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①动画类:MP4、AVI、WMV、AFS、MOV之中的一种格式。动画长片和短片需提交完整作品供评选用。系列动画片只需提交一集。视频文件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
②漫画类: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保存图片原尺寸,按阅读顺序命名。条漫要求宽度不小于800px,高度不限。
③参赛作品不得在作品中出现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④语言要求:中文或英文。如原著非中、英文语言,请附中、英文译本。
(3)作品海报: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供海报或3张作品截图,内容需表现作品主要场景或人物,JPG或PNG格式。
(4)动画作品片花:动画类参赛作品需提供片花,时长不超过1分钟。
(5)其他证明材料:参评境内地区“最佳影视动画长片” “最佳系列动画片”的作品应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立项,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随参赛作品一同提交。 参评“海峡之星动画特别奖” 要求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相应凭证,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2)所有寄往组委会的作品的运输费用请预先付清。
(3)所有寄送参赛作品的U盘或光盘将不予寄回,除非特别要求并预先缴纳邮寄费用。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邮寄方式的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责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002
电话:010-62662716
电子邮件:works@asifa.cn
一、大赛宗旨
2026年9月 预选、初评、公布入围名单
2026年10月 终评、公布获奖名单、颁奖仪式

特别说明
1、奖金为含税金额,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2、若某个奖项的参赛作品少于12部,组委会有权将该奖项空缺。
(2)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①动画类:MP4、AVI、WMV、AFS、MOV之中的一种格式。动画长片和短片需提交完整作品供评选用。系列动画片只需提交一集。视频文件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
②漫画类: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保存图片原尺寸,按阅读顺序命名。条漫要求宽度不小于800px,高度不限。
③参赛作品不得在作品中出现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④语言要求:中文或英文。如原著非中、英文语言,请附中、英文译本。
(3)作品海报: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供海报或3张作品截图,内容需表现作品主要场景或人物,JPG或PNG格式。
(4)动画作品片花:动画类参赛作品需提供片花,时长不超过1分钟。
(5)其他证明材料:参评境内地区“最佳影视动画长片” “最佳系列动画片”的作品应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立项,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随参赛作品一同提交。 参评“海峡之星动画特别奖” 要求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相应凭证,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2)所有寄往组委会的作品的运输费用请预先付清。
(3)所有寄送参赛作品的U盘或光盘将不予寄回,除非特别要求并预先缴纳邮寄费用。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邮寄方式的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责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002
电话:010-62662716
电子邮件:works@asif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