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农业农村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大赛共设置农业经理人、动物检疫检验员、农机修理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农产品经纪人、家畜繁殖员、农作物植保员8个职业(工种)赛项。
二、组织领导
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实施。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见附件2),承担组委会有关具体工作。根据比赛项目分别成立赛项组委会,负责本赛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赛项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三、参赛选手
大赛选手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经理人、动物检疫检验员、农机修理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农产品经纪人、家畜繁殖员、农作物植保员等职业的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及参加第四、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参加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各赛项组委会要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四、大赛形式
大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由各赛项组委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等部门具体实施。决赛原则上集中举办,以省份为单位组队参加,由大赛组委会协调各赛项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
选拔赛计划于2026年9月上旬之前完成。决赛时间拟定于2026年10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以各赛项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七、大赛奖励
(一)全国决赛各赛项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获得各赛项决赛第1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可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三)获得各赛项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第一主办单位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
(四)获得各赛项决赛第6—20名的选手,由第一主办单位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
(五)对参加决赛的所有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颁发参赛证书。
(六)每个比赛项目评选出3名优秀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七)团体成绩前5名的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团体”奖牌。
(八)各赛项组委会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奖励政策,不得以大赛组委会名义设立颁发上述奖项以外的奖项。各赛项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决赛选手数量的50%以内。
八、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配合,把大赛作为加强农业农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选拔赛组织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二)各赛项组委会要切实发挥大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职工参赛,扩大企业职工参赛比例,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大赛成果和经验交流,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水平提升,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
(三)各赛项组委会要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指导工作。要加强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赛项中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职务,如有发现,该赛项本年度所有竞赛成绩视为无效,且该赛项申报单位不得再次申报职业技能竞赛。
(四)各赛项组委会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配合赛项举办地有关部门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有关单位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大赛宣传推广,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全面提升宣传推广效果。各赛项组委会要及时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九、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牛 静 电话:010—5919420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王宇坤 电话:010—84207445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
联系人:孔美多 电话:010—68591057
附件:1.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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