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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江苏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高技能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技能人才发展规划》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省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江苏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根据《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3﹞83号)要求,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江苏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江苏选拔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此次竞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为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5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其中,养老护理员赛项运用2023年度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成果推荐选手直接参加全国决赛。

二、竞赛组织

竞赛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同主办,南京市民政局承办,省殡葬行业协会、省康复器具协会协办。成立2023年江苏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江苏选拔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负责此次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省民政厅牵头组建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各设区市民政局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市级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本赛区竞赛事宜,接受省组委会指导。

三、时间地点

全省决赛拟于2024年3月上旬前在南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1.参赛选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参赛选手为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的在职职工,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

3.参赛选手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赛项,以各设区市为单位通过竞赛选拔,各组1支参赛队参加全省决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和1名领队组成;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赛项,由省康复器具协会通过组织行业单位报名、组织专家审核推荐的方法,各产生20名选手参加省级竞赛。

已获得“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的人员可以参赛,不占各设区市参赛队名额。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相关竞赛内容以《遗体火化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公墓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假肢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矫形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30%,实操技能考试成绩占70%,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具体竞赛技术工作文件、参考赛题库等由竞赛技术工作组另行发布。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竞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赛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名。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赛项: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省竞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证书。

2.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组织选拔赛和参加全省决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省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3.其他奖项

(1)对获得全省决赛一等奖的选手所在单位,省组委会颁发“一等奖选手单位”奖牌和证书;

(2)对全省决赛一等奖选手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教练),省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3)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省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二)奖励办法

1.获得全省决赛前6名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全省决赛前3名的选手,经省总工会核准后授予 “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已获得上述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2.获奖选手技能等级晋升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苏人社发〔2022〕 15号),按照省级一类竞赛奖励标准执行。

七、组织实施

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竞赛包括省级竞赛、设区市选拔赛,设区市选拔赛由各设区市民政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举办竞赛,选拔优秀选手组成参赛队参加全省决赛。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竞赛由省康复器具协会组织行业单位实施好选拔工作。选拔赛原则上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

八、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竞赛组织领导。各地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做好选拔赛各项工作。要通过技能竞赛活动掀起学习职业理论和实操技能的高潮,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苦练技能,全面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促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制定卫生、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地区选拔赛的组织实施,通过开展竞赛选拔优秀选手,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练。

(三)加强竞赛宣传工作力度。各地要收集整理本赛区选拔赛的图像资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竞赛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感人事迹,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陈菲菲 83590576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刘  蓓 83590652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蔡  健 83590490(殡葬赛项)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刘  利 83590496(康复赛项)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23年12月29日

本文来源于 江苏省民政厅,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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