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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复兴有我”2022上海市公益广告大赛征集公告
2022-07-31 22:12:01

根据中宣部《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2022年上海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部署,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于2022年7月至12月联合举办“强国复兴有我”2022上海市公益广告大赛。本次大赛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引导聚合公益资源,以优质公益广告作品和系列公益宣传活动为载体,助力鼓足昂扬之气,汇聚奋进之力,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宣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营造良好氛围、提供精神动力。

一、大赛概况

活动名称:“强国复兴有我”2022上海市公益广告大赛

大赛主题:在突出“强国复兴有我”总主题引领性的同时,强化分主题的覆盖性,设置“迎接党的二十大”“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涵育文明风尚”“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等八个分主题。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承办单位: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中共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长宁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杨浦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黄浦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松江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奉贤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文明上海网、上海社会宣传网、Arting365网站、分众传媒、上海道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征集对象

1.社会组:媒体(广告)公司、专业团队、各类团体单位、设计爱好者等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公益传播的组织及个人。

2.大学生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

3.青少年组:主要指中小学生。

4.幼儿组:主要指学龄前儿童。

三、征稿主题

1.迎接党的二十大主题:聚焦新成就、展示新经验、礼赞新时代;展现全市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生动实践等相关主题。

2.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主题:聚焦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伟大建党精神孕育地的城市荣光,围绕“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永担在肩”的切实行动,致敬时代楷模、学习先进典型、点赞凡人善举、团结奋斗圆梦;创新讲好红色故事,促进红色资源更好利用、红色传统更好发扬、红色基因更好传承等相关主题。

3.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主题:聚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展示城市安全保障取得的成效、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展示孩子们茁壮成长、年轻人成就梦想、老年人乐享生命和“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的生动图景等相关主题。

4.涵育文明风尚主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自我健康安全意识,积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共同构筑全社会防疫屏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勤俭节约教育、网络文明建设;弘扬志愿精神,推广市民修身行动,践行上海“新七不”行为规范;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弘扬良好家风等相关主题。

5.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主题:展现上海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生动实践,聚焦浦东新区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6.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主题:展示沪苏浙皖三省一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合力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路径模式,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展示各方面深入交流合作,支持一体化、参与一体化、共建一体化的浓厚氛围和火热实践等相关主题。

7.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主题:突出弘扬城市精神品格、提升城市软实力,彰显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的城市神韵魅力和传承创新的良好成果,展示城市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持续提升,市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等相关主题。

8.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主题:多角度展示上海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响“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品牌,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务服务、创新监管执法、强化法治保障、助力企业在沪实现更大发展等方面务实举措和工作成效等相关主题。

四、大赛进程

作品征集:2022年7月15日—2022年9月5日

评审公示:2022年9月中旬

结果发布:2022年9月底

作品展播: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五、作品类别及要求

1.平面类:包括报纸广告、海报设计、漫画、摄影作品设计等。存储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作品规格A4或A3,颜色模式RGB,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品一经入围,将联系作者提供源文件)

2.视频类:包括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片等形式,时长不超过90秒。制式为PAL制,画面尺寸为1920×1080像素,输出格式为AVI、MP4、MOV、WMV等。

3.公益性公共艺术类:适合设置在街景绿地、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的景观小品、雕塑、小型公共设施等,应体现公益理念。投稿作品以设计稿或实景照片为主,并配有文字说明,包括作品的尺寸、材质、含义、理念等。

本次活动鼓励包括儿童绘画、手工、剪纸、模型制作等多种可充分表达创意、契合征集主题的作品形式。

六、作品报送

1.可登录“强国复兴有我”2022上海市公益广告大赛官网http://2022gyggds.shwm.gov.cn,点击“提交作品”,参赛者先在网站注册相关信息,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作品。

2.活动平台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9月5日。

3.参赛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或存在虚报、瞒报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4.参赛者填写信息时,应特别注意选择好征稿主题。不得一稿多投,即同一件作品按不同主题提交或创意雷同作品按不同征稿主题提交,一经发现将不予评审。团队作品应由团队统一一名成员上传,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不符合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保留追回获奖证书及其他奖品的权利。

6.参赛作品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

7.参赛作品上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任何信息。

七、奖项设置

1.专题奖:八个分主题,各设5名专题奖。

2.组别奖:社会组、大学生组、青少年组、幼儿组根据作品形式,各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

3.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注意事项

1.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2.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或承办方认可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3.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4.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5.大赛主办单位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公益宣传部  021-53302226、53302227

微信图片_20220715073512.jpg

点击大赛海报可进入大赛官网

赛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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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复兴有我”2022上海市公益广告大赛征集公告
来源: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07-31 22:12:01

根据中宣部《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2022年上海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部署,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于2022年7月至12月联合举办“强国复兴有我”2022上海市公益广告大赛。本次大赛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引导聚合公益资源,以优质公益广告作品和系列公益宣传活动为载体,助力鼓足昂扬之气,汇聚奋进之力,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宣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营造良好氛围、提供精神动力。

一、大赛概况

活动名称:“强国复兴有我”2022上海市公益广告大赛

大赛主题:在突出“强国复兴有我”总主题引领性的同时,强化分主题的覆盖性,设置“迎接党的二十大”“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涵育文明风尚”“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等八个分主题。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承办单位: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中共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长宁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杨浦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黄浦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松江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中共奉贤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文明上海网、上海社会宣传网、Arting365网站、分众传媒、上海道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征集对象

1.社会组:媒体(广告)公司、专业团队、各类团体单位、设计爱好者等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公益传播的组织及个人。

2.大学生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

3.青少年组:主要指中小学生。

4.幼儿组:主要指学龄前儿童。

三、征稿主题

1.迎接党的二十大主题:聚焦新成就、展示新经验、礼赞新时代;展现全市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生动实践等相关主题。

2.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主题:聚焦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伟大建党精神孕育地的城市荣光,围绕“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永担在肩”的切实行动,致敬时代楷模、学习先进典型、点赞凡人善举、团结奋斗圆梦;创新讲好红色故事,促进红色资源更好利用、红色传统更好发扬、红色基因更好传承等相关主题。

3.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主题:聚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展示城市安全保障取得的成效、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展示孩子们茁壮成长、年轻人成就梦想、老年人乐享生命和“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的生动图景等相关主题。

4.涵育文明风尚主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自我健康安全意识,积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共同构筑全社会防疫屏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勤俭节约教育、网络文明建设;弘扬志愿精神,推广市民修身行动,践行上海“新七不”行为规范;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弘扬良好家风等相关主题。

5.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主题:展现上海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生动实践,聚焦浦东新区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6.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主题:展示沪苏浙皖三省一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合力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路径模式,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展示各方面深入交流合作,支持一体化、参与一体化、共建一体化的浓厚氛围和火热实践等相关主题。

7.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主题:突出弘扬城市精神品格、提升城市软实力,彰显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的城市神韵魅力和传承创新的良好成果,展示城市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持续提升,市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等相关主题。

8.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主题:多角度展示上海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响“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品牌,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务服务、创新监管执法、强化法治保障、助力企业在沪实现更大发展等方面务实举措和工作成效等相关主题。

四、大赛进程

作品征集:2022年7月15日—2022年9月5日

评审公示:2022年9月中旬

结果发布:2022年9月底

作品展播: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五、作品类别及要求

1.平面类:包括报纸广告、海报设计、漫画、摄影作品设计等。存储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作品规格A4或A3,颜色模式RGB,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品一经入围,将联系作者提供源文件)

2.视频类:包括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片等形式,时长不超过90秒。制式为PAL制,画面尺寸为1920×1080像素,输出格式为AVI、MP4、MOV、WMV等。

3.公益性公共艺术类:适合设置在街景绿地、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的景观小品、雕塑、小型公共设施等,应体现公益理念。投稿作品以设计稿或实景照片为主,并配有文字说明,包括作品的尺寸、材质、含义、理念等。

本次活动鼓励包括儿童绘画、手工、剪纸、模型制作等多种可充分表达创意、契合征集主题的作品形式。

六、作品报送

1.可登录“强国复兴有我”2022上海市公益广告大赛官网http://2022gyggds.shwm.gov.cn,点击“提交作品”,参赛者先在网站注册相关信息,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作品。

2.活动平台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9月5日。

3.参赛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或存在虚报、瞒报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4.参赛者填写信息时,应特别注意选择好征稿主题。不得一稿多投,即同一件作品按不同主题提交或创意雷同作品按不同征稿主题提交,一经发现将不予评审。团队作品应由团队统一一名成员上传,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不符合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保留追回获奖证书及其他奖品的权利。

6.参赛作品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

7.参赛作品上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任何信息。

七、奖项设置

1.专题奖:八个分主题,各设5名专题奖。

2.组别奖:社会组、大学生组、青少年组、幼儿组根据作品形式,各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

3.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注意事项

1.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2.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或承办方认可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3.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4.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5.大赛主办单位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公益宣传部  021-53302226、533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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