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赛事

关于举办“携手·发展”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更好地激活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培养和提高全民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和带动一批潜力大、前景好的创新创意项目,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解决科研与经济“两张皮”难题,推动“十四五”时期荔浦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荔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年第五届荔浦芋文化节期间举办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名称

“携手·发展”2021年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荔浦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荔浦市委组织部、荔浦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荔浦市委员会、荔浦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荔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荔浦市二轻工业联合社、荔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三、参赛对象和范围

企业、高校、院所、团体、机构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荔浦市行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高校院所: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科研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三)团体和机构: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相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备案的协会、公司、中心、平台服务机构等。

(四)个人:学校教师、学生,自由职业者,自主创业者,农民,退伍军人,公司工厂员工等,可以以个人、组合团队或单位团体形式参赛。

(五)以上参赛单位团体及个人,社会信誉和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张以PPT、图片、短片、视频等形式提交,介绍清楚作品项目的创意、理念、功能、用途、市场应用、社会效益、人才团队、发展前景等,其中PPT不超过20页,视频短片不超过8分钟。如确有实物样品、模型提交,长宽高均不超过1米。

(二)参赛作品必须结合荔浦产业或与荔浦产业发展相关联。例如,工业方面衣架家居、食品药品、光电科技三大支柱产业,农业方面荔浦芋、荔浦马蹄、荔浦砂糖桔三大地理标识产品。包括围绕产业发展的产业链延伸项目,与产业相关的新方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机械改造、技术升级、产品包装、新营销模式等。

(三)作品或项目具有较好的商业开发价值,符合市场各界的采购能力,能够引领荔浦工业、农业和其他产业发展趋势,助推荔浦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作品为自主原创作品,是参赛人(或参赛单位、团体)研发、设计的产品(若有专利证请一并附交);或通过技术合作、技术购买已转化为单位或个人名下,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参赛者应承诺不与他人或单位有知识产权纠纷,如违反将取缔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人(或参赛单位、团体)负责。

五、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从桂林生活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荔浦生活网、大美荔浦APP、荔浦党建公众号、荔浦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青春荔浦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下载《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和《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进行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实地报名。参赛者可以直接到荔浦市滨江南路(衣架之都旁)荔浦市科学技术局一楼大厅领取表格填写报名,并将作品PPT及相关材料拷贝给组委会。

3.材料提交:

(1)参赛报名表;

(2)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

(3)作品或项目计划书或说明。一般以PPT或视频形式提交;

(4)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生活照一张,以便初赛、决赛项目展出介绍使用。(如为团队参赛,需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扫描件及成员集体照一张);

(5)以企业或机构名义参赛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相关证明扫描件;

(6)以高校院所名义参赛的需学校(或学院)推荐意见。

以上资料打包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lpscxcyds@163.com。如有实物材料请交或邮寄(费用自理,不接受到付)荔浦市滨江南路科技局一楼办公室。

六、比赛时间和流程

(一)作品征集

1.大赛从即日起启动作品征集,比赛通知和公告发布于桂林生活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荔浦生活网、大美荔浦APP、荔浦党建公众号、荔浦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青春荔浦公众号等媒体平台。

2.作品收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5日24:00时(以主办方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如有邮寄作品,请参赛者注意寄送作品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到大赛组委会作品收集地点。

(二)比赛流程

赛事分为初赛、决赛环节,初赛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决赛现场评比。

(1)作品初审(初赛)。

2021年12月8日—9日,由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以网络评审与现场评审的方式评比,赛后公布晋级决赛名单;

(2)作品复审(决赛)。2021年12月18日入围决赛作品在荔浦市衣架之都三号楼多功能厅进行现场评比,采用“现场路演、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形式评比。

1.决赛时将由技术专家、创投专家、企业家和创业导师组成综合评审团;

2.决赛采用“8+7”互动答辩模式进行,即选手路演演讲自我展示8分钟,评审团点评问答7分钟;

3.决赛阶段旨在选手对创新创意作品项目进行展示、推介,评审团根据选手现场表现及项目介绍进行综合评定、打分,现场进行统计公示;

4.根据决赛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

(温馨提示:12月17日下午15:00--18:00,入围决赛作品作者到荔浦市科学技术局一楼大厅进行决赛演讲次序抽签,不参加演讲演示视为放弃决赛资格。)

(三)获奖公布、作品展示

12月19日将大赛获奖名单在荔浦公共媒体公布,并在衣架之都一号楼进行展示(或具体地点由文化节大会组委会统筹安排)。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1000元。

以上获奖作品均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支持政策

(一)获奖作品如有与荔浦合作意向的,大赛组委会优先向荔浦企业、孵化平台推荐,助推合作。

(二)获奖作品项目符合荔浦市人民政府采用范围的,组会委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和推荐,经双方商议确定合作事宜。

(三)获奖作品如有要求进一步研究开发、产业化发展的,组委会向荔浦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优先考虑进入孵化,享受荔浦孵化项目政策。

(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作品,如有需要,可由荔浦市人民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创新创意项目融资(提升信用贷款额度、定制融资产品等)。

九、参赛说明及要求

1. 以个人形式报送的作品每人最多不能超过3件,以单位团体形式报送的作品每单位团体最多不能超过10件。

2.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单指赛事期间板报展示)和宣传的权利。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对此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项。

4.大赛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但参赛作品制作、寄送费用均由各参赛者或参赛单位自行负担。

5.参赛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6.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和评奖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大赛邮箱:lpscxcyds@163.com。

2.组委会办公地址:荔浦市滨江南路科技局一楼,邮编:546699。

3.联系电话:0773-7225675、0773-7213472、18177335441

4.联系人:黄振华 李炜锜

(特别提醒:作品收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24:00时,如有邮寄实物类作品请掌握好寄出时间,如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参赛者注意作品提交跟踪。)

附件:

1.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

2.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作品汇总表

3.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

学校/单位: 报名编号:

作品名称

姓 名或团体名称 性 别

出生年月 手机/电话

身份证号 邮 箱

所在单位

联系地址

作品说明(300字以内)

本人承诺:

1.保证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及争议情况,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同意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出版、宣传。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2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作品汇总表

(此表是单位有多个作品参赛时请用Excel表格填写)

学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作品总数参赛编号作品名称备注

附件3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

参赛声明

本人(公司、团队)自愿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人(公司、单位)自愿参加本次大赛,并已详细阅读竞赛规程、法律声明,且同意并保证遵守大赛规程所约定之事项。

二、本人(公司、单位)保证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若因参赛项目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争议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承担,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三、本人(公司、单位)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并对提交参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意大赛举办方采取任何合法方式核实参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有虚假、侵权或不合法的信息将自动取消本人(公司、单位)的参赛资格,并由本人(公司、单位)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四、本人(公司、单位)的姓名、照片、视频等个人及参赛资料,授权同意大赛组委会用于本大赛赛事期间的活动宣传、报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刊、杂志、广播、互联网、板报等。

五、本人(公司、单位)同意授予大赛组委会自参赛选手提交参赛申请之日至本大赛结束,以其原始形式或修改的形式使用各参赛类型方案和小组录像的权利。

六、本次大赛提交的所有材料不要求退还,本人(公司、单位)已对所有材料自行备份留底。

七、本人(公司、单位)清楚并同意,为参赛而提供的资料将向举办方(含评委、评委顾问)公开,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把握参赛项目技术及商业计划等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因评选工作需要而使用参赛者提供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得本人(公司、单位)的同意。大赛举办方对参赛者提供的项目材料具有保密义务,在大赛举办方履行了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规定的必要的保密义务后,仍有部分或者全部信息在评选过程中泄漏的,大赛举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人(公司、单位)声明并保证在法律资格、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方面不存在任何有可能妨碍参加大赛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大赛举办方有权随时取消本人(公司、单位)参赛资格,同时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

九、本人(公司、单位)了解融资的法定条件,并保证项目方案关于融资条件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

十、本人(公司、单位)清楚并同意由(______,身份证 号码: )同志代表本人(公司、单位)

参加大赛(如果有委托他人参赛填写委托人信息,本人参赛填写本人信息)。

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团队(个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本文来源于 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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