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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省第三届“美丽家园•幸福生活”社区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我省基层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示“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成果和新时代龙江基层群众的形象和风采,挖掘培养一批社区文化艺术带头人,巩固基层文化阵地,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举办黑龙江省第三届“美丽家园•幸福生活”社区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美丽家园•幸福生活”社区文化艺术节,以“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为主题,以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讴歌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庆百年华诞、颂百年辉煌,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展示新时代广大龙江群众安居乐业、建设美好家园的精神风貌,激发人民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气氛,凝聚团结进取、奋发图强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本届社区文化艺术节举办四个板块活动。一是“美丽家园•幸福生活”—文化艺术大舞台活动;二是“美丽家园•幸福生活”—书画摄影艺术展览活动;三是“美丽家园•幸福生活”—朗诵活动;四是歌词创作征集评比活动。活动形式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县区普遍开展阶段,二是优秀节目作品展演阶段(以市地为单位组织本地优秀节目展演),三是全省优秀节目、作品汇演阶段。具体要求详见各项活动方案。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9月。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办单位:省图书馆、省群众艺术馆、哈尔滨市群众艺术馆,各市(地)、县(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五、资金安排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市地汇演活动给予部分经费补助,承担全省汇演活动经费(含外市地演职人员食宿和室内交通等),各地承担赴省城优秀节目展演人员往返交通费和节目编排等费用。

六、活动要求

一要坚持防疫优先,统筹做好活动安排。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按照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组织安排相关活动,落实属地防控部署,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要高度重视。各级文旅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现实意义,把其作为展示“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成果、丰富社区群众文化艺术生活、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的重点任务,要结合地域、民族特点,推进和拓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要精心组织。各级文旅部门要按照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下移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好各类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社区文化艺术活动,让社区群众真正体验到文化惠民工程带来的精神文化。所有评比、展览都要面向社区,面向群众,要通过开展“互联网+”和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调演、汇演、巡演等形式,争取更多的群众参与、受益。要加强宣传引领,通过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对社区文化艺术建设的认知、认同,掀起社区文化建设的新热潮。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各地市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情况,评选出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展演展示奖。

四要加强保障。要落实好活动经费,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本着节俭办活动的原则,避免资金浪费。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制定安全预案,组织机构中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和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各地在组织活动前要注重前期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活动中注重成果积累,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总结和精彩图片一并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贾正民 张亚峰

电  话:0451-87733370、15245089120

邮  箱:hljwhhlytggfwc@163.com

附件:

1.“美丽家园·幸福生活”黑龙江省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大舞台活动方案

2.“美丽家园·幸福生活”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书画摄影展活动方案

3.黑龙江省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暨龙江诵读第四季“百年辉煌 红色经典”朗诵比赛方案

4.黑龙江省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歌词创作征集评比活动方案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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