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赛事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据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消息,由云南省委宣传部指导,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主办的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将于10月12日正式启动,面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最高稿酬20000元。

哈尼梯田(红河州委宣传部供图)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征稿启事

为充分发挥摄影(像)艺术发现美、传播美、弘扬美的作用,即日起,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开始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无人机镜头,鸟瞰千年哈尼梯田,全景展示哈尼梯田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彰显“森林、村庄、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哈尼梯田文化魅力,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一、大赛主题

千年梯田·千尺鸟瞰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云南画报社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元阳县委

元阳县人民政府

三、作品征集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2日—12月10日,面向国内外创作者公开征集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作品;

第二阶段:12月16—17日,部分专业人士、中央驻滇和省、州、县主要新闻媒体及部分新媒体,对元阳哈尼梯田进行现场集中拍摄。其他无人机摄影(像)爱好者可通过大赛官方小程序自愿报名领取参赛证参加(不安排食宿行)。集中拍摄期间,凭参赛证可免哈尼梯田景区相关门票。

四、评选推荐

12月17—18日,邀请省内外专家,从征集作品及现场集中拍摄作品中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同期在元阳举行无人机摄影(像)论坛。公布大赛评选推荐结果。

五、举办展览

2020年1—3月,挑选本次大赛优秀作品分别在昆明、蒙自、元阳三地举办作品巡展。

六、评选结果及稿酬

评选结果以大赛组委会推荐作品的形式正式公布,并根据不同类别和档次核发税前稿酬。

(一)征集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15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10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5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1000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20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15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10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3000元

(二)现场拍摄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6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2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1500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800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10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6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3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1000元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

限于红河州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境内哈尼梯田自然风光、人文故事。

(二)作品形式

1.照片。摄影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可做轻度简单后期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接片除外)、多次曝光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像素不低于5MB,可以是单照或组照(组照不超过10幅/组)。

2.视频。视频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是真实原创作品,不接受任何非实景元素增减。格式为MP4、高清1920 × 1080,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鼓励1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可添加配音、配乐、字幕等制作元素。

3.征集类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截稿时间(2019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成申报即可参赛。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10幅/组)。每个参赛作品须配有1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内容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片中所涉人物。

4.参加现场集中拍摄的每位创作者,须于截稿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时)前提交不少于1幅作品。

(三)参赛方式

1.参加作品征集,投稿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作品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组委会制定邮箱462205517@qq.com,邮件标题须包含“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字样。

2.参加集中拍摄,拍摄者须于12月1—7日间通过大赛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小程序码进入)。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征稿启事报名

(四)相关规定

1.本次大赛接受国内外个人、团体、单位参赛。参赛者须自觉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在禁飞区域拍摄;报送的照片、视频和文字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及道德风尚的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2.已在州(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许可,须保证报送的视频和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使大赛组委会遭受损失的,大赛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参赛者同意所报送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新媒体进行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电视、户外广告及评选推广活动相关材料中,但不用于营利活动。参赛作品提交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在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布作者真实姓名、拍摄地点等信息。参赛作品成为推荐作品后,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需要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因展示传播需要对参赛视频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5.投稿作品发送过程中发生数据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6.参赛者同意大赛最终评选推荐结果。

7.凡报送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8.本征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征稿启事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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