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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2019-10-13 08:24:46

据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消息,由云南省委宣传部指导,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主办的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将于10月12日正式启动,面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最高稿酬20000元。

哈尼梯田(红河州委宣传部供图)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征稿启事

为充分发挥摄影(像)艺术发现美、传播美、弘扬美的作用,即日起,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开始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无人机镜头,鸟瞰千年哈尼梯田,全景展示哈尼梯田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彰显“森林、村庄、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哈尼梯田文化魅力,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一、大赛主题

千年梯田·千尺鸟瞰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云南画报社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元阳县委

元阳县人民政府

三、作品征集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2日—12月10日,面向国内外创作者公开征集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作品;

第二阶段:12月16—17日,部分专业人士、中央驻滇和省、州、县主要新闻媒体及部分新媒体,对元阳哈尼梯田进行现场集中拍摄。其他无人机摄影(像)爱好者可通过大赛官方小程序自愿报名领取参赛证参加(不安排食宿行)。集中拍摄期间,凭参赛证可免哈尼梯田景区相关门票。

四、评选推荐

12月17—18日,邀请省内外专家,从征集作品及现场集中拍摄作品中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同期在元阳举行无人机摄影(像)论坛。公布大赛评选推荐结果。

五、举办展览

2020年1—3月,挑选本次大赛优秀作品分别在昆明、蒙自、元阳三地举办作品巡展。

六、评选结果及稿酬

评选结果以大赛组委会推荐作品的形式正式公布,并根据不同类别和档次核发税前稿酬。

(一)征集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15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10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5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1000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20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15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10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3000元

(二)现场拍摄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6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2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1500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800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10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6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3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1000元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

限于红河州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境内哈尼梯田自然风光、人文故事。

(二)作品形式

1.照片。摄影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可做轻度简单后期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接片除外)、多次曝光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像素不低于5MB,可以是单照或组照(组照不超过10幅/组)。

2.视频。视频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是真实原创作品,不接受任何非实景元素增减。格式为MP4、高清1920 × 1080,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鼓励1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可添加配音、配乐、字幕等制作元素。

3.征集类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截稿时间(2019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成申报即可参赛。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10幅/组)。每个参赛作品须配有1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内容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片中所涉人物。

4.参加现场集中拍摄的每位创作者,须于截稿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时)前提交不少于1幅作品。

(三)参赛方式

1.参加作品征集,投稿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作品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组委会制定邮箱462205517@qq.com,邮件标题须包含“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字样。

2.参加集中拍摄,拍摄者须于12月1—7日间通过大赛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小程序码进入)。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征稿启事报名

(四)相关规定

1.本次大赛接受国内外个人、团体、单位参赛。参赛者须自觉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在禁飞区域拍摄;报送的照片、视频和文字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及道德风尚的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2.已在州(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许可,须保证报送的视频和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使大赛组委会遭受损失的,大赛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参赛者同意所报送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新媒体进行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电视、户外广告及评选推广活动相关材料中,但不用于营利活动。参赛作品提交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在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布作者真实姓名、拍摄地点等信息。参赛作品成为推荐作品后,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需要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因展示传播需要对参赛视频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5.投稿作品发送过程中发生数据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6.参赛者同意大赛最终评选推荐结果。

7.凡报送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8.本征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征稿启事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

2019年10月10日

赛事动态
海南省旅文厅启动“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
海南省旅文厅启动“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
为多维度展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与休闲消费体验,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以下简称“海南省旅文厅”)主办的“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面向公众,鼓励参与者以镜头记录并分享在海南的旅行与生活故事,共同描绘海南岛的独特魅力。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大众的视角,挖掘并传播海南在美食、非遗、自驾旅行、运动休闲、康养度假及免税购物等多方面的亮点。主办方希望征集到能够真实、生动反映海南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与现代活力的短视频作品,从而更立体地呈现海南作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面貌。 活动参与方式清晰简便。参与者需围绕海南相关的积极主题创作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时,添加指定话题“#自贸港海岛奇遇记”并“@海南旅文官方账号”,即视为成功参与。活动组织方提供了多元的内容创作方向参考,包括记录环岛旅游公路风光、分享特色美食与非遗文化、体验海洋运动与免税购物乐趣,以及展现温泉雨林康养生活等,旨在激发参与者的创作灵感。 为激励优质创作,本次活动设立了多个奖项。评奖将综合考量视频内容与主题的相关性、画面质量、互动数据(如获赞、评论)等多重维度。获奖者将获得由活动方提供的春季旅行大礼包及海南特色文创产品等奖励,具体获奖名单计划于2026年3月4日通过官方账号公布。 活动公告明确了参与规范,要求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健康。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刷票行为,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在活动宣传推广范围内拥有使用权。 “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将持续至2026年2月10日。此次活动不仅是展示个人创意与旅行故事的平台,也是向更广泛受众传播海南自贸港建设下文旅产业新气象、新体验的有效窗口。主办方期待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共同用镜头发现和记录一个充满活力的海南。
首届道通Physical AI人工智能大赛构建具身智能“人才朋友圈”,顶尖高校学子速来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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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具身智能成为科技浪潮的新风口,谁将领跑下一个十年?道通Physical AI人工智能大赛给出了答案——集结全球顶尖高校力量,打造具身智能领域的“奥林匹克”!本次大赛重磅公布意向邀约高校名单,覆盖大陆15所、港澳新及日本等区域的顶尖学府,包括清华、北大、哈工大、上交等国内“双一流”高校,以及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早稻田大学、东京大学等知名院校,构建起跨地域、跨学科的具身智能“人才朋友圈”。 大赛聚焦具身智能核心技术攻关,设置“技术创新”“场景应用”“跨境协作”三大赛道,鼓励学子们突破传统研究边界。参赛团队将围绕智能机器人感知决策、多模态交互、自主学习等前沿方向展开角逐,优胜团队不仅可斩获百万奖金池,还将获得头部科技企业的联合孵化机会,加速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我们希望打破地域壁垒,让不同文化背景、技术路线的团队碰撞火花。”组委会表示,鼓励跨境组队参赛,推动区域技术交流与产业协同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大赛优先对接全球顶尖科研机构与产业资源,从技术比拼到人才孵化,这场大赛正在书写具身智能领域的“未来版图”。 目前,大赛报名火热进行中,全球高校学子可登录官网提交报名。这场横跨三大域的科技盛会,等待你的加入!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来源: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
2019-10-13 08:24:46

据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消息,由云南省委宣传部指导,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主办的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将于10月12日正式启动,面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最高稿酬20000元。

哈尼梯田(红河州委宣传部供图)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征稿启事

为充分发挥摄影(像)艺术发现美、传播美、弘扬美的作用,即日起,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开始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无人机镜头,鸟瞰千年哈尼梯田,全景展示哈尼梯田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彰显“森林、村庄、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哈尼梯田文化魅力,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一、大赛主题

千年梯田·千尺鸟瞰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云南画报社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元阳县委

元阳县人民政府

三、作品征集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2日—12月10日,面向国内外创作者公开征集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作品;

第二阶段:12月16—17日,部分专业人士、中央驻滇和省、州、县主要新闻媒体及部分新媒体,对元阳哈尼梯田进行现场集中拍摄。其他无人机摄影(像)爱好者可通过大赛官方小程序自愿报名领取参赛证参加(不安排食宿行)。集中拍摄期间,凭参赛证可免哈尼梯田景区相关门票。

四、评选推荐

12月17—18日,邀请省内外专家,从征集作品及现场集中拍摄作品中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同期在元阳举行无人机摄影(像)论坛。公布大赛评选推荐结果。

五、举办展览

2020年1—3月,挑选本次大赛优秀作品分别在昆明、蒙自、元阳三地举办作品巡展。

六、评选结果及稿酬

评选结果以大赛组委会推荐作品的形式正式公布,并根据不同类别和档次核发税前稿酬。

(一)征集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15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10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5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1000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20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15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10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3000元

(二)现场拍摄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6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2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1500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800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10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6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3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1000元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

限于红河州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境内哈尼梯田自然风光、人文故事。

(二)作品形式

1.照片。摄影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可做轻度简单后期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接片除外)、多次曝光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像素不低于5MB,可以是单照或组照(组照不超过10幅/组)。

2.视频。视频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是真实原创作品,不接受任何非实景元素增减。格式为MP4、高清1920 × 1080,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鼓励1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可添加配音、配乐、字幕等制作元素。

3.征集类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截稿时间(2019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成申报即可参赛。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10幅/组)。每个参赛作品须配有1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内容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片中所涉人物。

4.参加现场集中拍摄的每位创作者,须于截稿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时)前提交不少于1幅作品。

(三)参赛方式

1.参加作品征集,投稿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作品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组委会制定邮箱462205517@qq.com,邮件标题须包含“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字样。

2.参加集中拍摄,拍摄者须于12月1—7日间通过大赛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小程序码进入)。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征稿启事报名

(四)相关规定

1.本次大赛接受国内外个人、团体、单位参赛。参赛者须自觉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在禁飞区域拍摄;报送的照片、视频和文字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及道德风尚的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2.已在州(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许可,须保证报送的视频和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使大赛组委会遭受损失的,大赛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参赛者同意所报送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新媒体进行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电视、户外广告及评选推广活动相关材料中,但不用于营利活动。参赛作品提交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在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布作者真实姓名、拍摄地点等信息。参赛作品成为推荐作品后,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需要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因展示传播需要对参赛视频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5.投稿作品发送过程中发生数据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6.参赛者同意大赛最终评选推荐结果。

7.凡报送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8.本征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征稿启事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