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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

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积极响应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战略,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践行“工匠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37号)安排,兹定于2016年10月29~30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举办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本届大赛由广东工业大学承办,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广东省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在校学生。

二、 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7月31日截止;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29日12:00-16:00;

大赛时间:2016年10月30日8:30-17:00。

三、 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共设2个竞赛项目。分别为:惯性小车的设计与制作、测绘综合能力竞赛。

四、 报名方式

1.以团队的形式通过所在学校报名参赛,由各校选拔后集体报送,同一人不能同时报2个项目。每校每个赛项限报2支参赛队伍,每校配备领队1名,每个参赛队配备指导老师1名。

2. 各参赛院校按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三),并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于2016年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的电子版(要求可编辑)及其盖章扫描件发送大赛组委会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上述表格纸质版由各校领队在报到现场提交。

五、 其他事项

  1. 大赛命题、规则、奖项设置等详见《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二)。
  2. 本届大赛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各参赛队食宿、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大赛网址:http://jnds.gdut.edu.cn。

报名邮箱:sbglk@gdut.edu.cn。

联系人:陈老师,办公电话:020-39322381,手机:13632199010;

于老师,办公电话:020-39322381,手机:18344575997。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6年6月12日

附件二:

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

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大学生国际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强,对实验操作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广东工业大学作为我省工科类高校的代表,有责任引领、促进我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的提升。本届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以“理实并进·提高综合实验技能”为主题,以原创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为原则,旨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实验设计、分析和操作技能,提高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从而提升大学生自身的价值与社会竞争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学校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全面统筹、指挥大赛的各项工作,负责竞赛结果的最终审定。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以及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一)秘书处

秘书处设在广东工业大学,由秘书处办公室、赛务组、接待组、宣传组、安保组和后勤保障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大赛的日常工作和具体的大赛组织筹备工作,保障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二)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各项目评审小组组成。各项目组分别组建评审小组,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等获得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每个评审小组由7名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承办高校专家不超过50%。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大赛评分标准和成绩评定。

(三)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由承办单位和相关高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大赛进行全过程监督,仲裁参赛各方对大赛评判结果提出的异议和申诉。

三、日程安排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29日12:00-16:00;

开 幕 式:2016年10月30日8:30-9:00;

大赛时间:2016年10月30日9:30-17:00。

四、 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共设2个竞赛项目。分别为:惯性小车的设计与制作、测绘综合能力竞赛。

五、竞赛方式、竞赛场地与仪器设备、评分标准

(一)惯性小车的设计与制作

1.竞赛内容

参赛队设计制作一辆无动力惯性直线滑行的小车,并进行现场竞争性运行考核。小车在规定的坡路以自身势能释放获得动力,沿规定的道路进行滑行,使小车行驶尽可能长的距离。

每个参赛作品要提交作品的包括结构设计方案、工艺设计和成本分析的设计报告。

2.竞赛方式

(a)本校制作

参赛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按照竞赛命题的要求,在各自所在的学校内,自主设计,独立制作出参赛小车。

(b)集中参赛

参赛队携带在本校制作完成并调试好的小车作品和关于作品的设计报告参加竞赛,报告按竞赛发布的统一格式编写。

(c)竞赛过程

第一竞赛环节:

携带在校内制作完成的作品,在集中比赛现场进行比赛,赛道宽度为2米,赛道边界线是矩形钢管。比赛前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将小车放在组委会提供的斜坡上(20度)并调整好位置,利用小车的惯性进行滑行至停止为止,测量有效的运行距离。小车有效的运行距离为:停止时小车距出发线最近端与出发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小车滑行偏离场地时,将以偏离点测定距离;比赛准备时间1分钟,比赛共进行两轮,取其中最远距离评定成绩。

第二竞赛环节:

根据第一阶段的成绩,取25%的队伍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

(1)现场加工制作

每队派两名队员参加第二阶段的加工制作比赛。一名队员进行小车前轮零件的设计以及快速成型加工制作,所用设备为太尔时代UP!桌面3D打印机,其中设计30分钟,加工制作30分钟;另一名队员进行前轮轴的现场加工制作(车床为C6132),时间30分钟。

(2)将现场加工制作的前轮及前轮轴安装至小车上进行第二竞赛环节的运行比赛,规则同第一竞赛环节。

遇到下列情况时将终止比赛:

①小车的尺寸、重量超过规定参数;

②释放小车时有助推动作;

③小车滑行时零部件脱落;

④小车在滑行时人为接触车辆。

3.竞赛场地与仪器设备

场地: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实验四号楼101

设备:车床为C6132,太尔时代UP!桌面3D打印机

4.评分标准

第一竞赛环节计分:设计分+滑行分

设计分:由竞赛评审组对每个参赛队提交的设计报告进行评阅。此项成绩满分10分,其中结构设计方案3.5分,工艺设计方案3.5分,成本分析方案3分。其中:

(a)结构设计

完整性要求:小车装配图1幅(A4纸1页),设计说明书1-2页(A4);

正确性要求:结构设计正确,选材和工艺合理;

创新性要求:有独立见解及创新设计思想;

规范性要求:图纸表达完整,标注正确;文字描述准确、清晰。

(b)工艺设计

按照中批量(500台/年)的生产纲领,自选作品车上一个较复杂的零件,设计并提交工艺设计方案(A4,2-3页)。

(c)成本分析

分析小车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加工成本。

滑行分:按照小车有效的运行距离计分,按照每米2分计算滑行分。

第二竞赛环节计分:加工分+滑行分

第一竞赛环节得分不计入第二竞赛环节的得分。

加工分:由竞赛评审组对每个参赛队现场加工的工件质量进行评分,此项成绩满分20分。

其中,加工时间每延长5分钟,扣1分;延时超过20分钟还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得分。选手在加工竞赛过程中有违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罚1分,情节严重者加罚,直至停止其比赛。

滑行分:按照小车有效的运行距离计分,按照每米2.5分计算滑行分。

5.注意事项

(a)赛前在各自学校完成小车制作,比赛现场集中参赛。

(b)要求小车为三轮结构,具体设计、材料选用及加工制作均由参赛学生自主完成。

(c)小车的最大质量700克;最大尺寸不得超过:长250毫米,宽150毫米,高80毫米。

(d)每个参赛队人数不超过3人。

(e)必须在小车上标明参赛队的名称。

(f)要求小车行走过程中完成所有动作所需的能量均由此重力势能转换获得,不可使用任何其他的能量来源。

(j)比赛问题可加QQ群(560116658)交流。

(二)测绘综合能力竞赛

1.竞赛内容

四等水准测量、一级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

2.竞赛方式

4人一队,以团队成绩计入总评分。

3.竞赛场地、设备

场地: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待定)

设备:全站仪、水准仪

4.评分标准

依据操作用时、操作及计算的规范程度、计算的正确性计算成绩(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详见细则,将在大赛网站及时公布)。

5.注意事项

(1)竞赛用全站仪、水准仪等由第三方仪器公司提供(仪器设备具体型号将在大赛网站公布),若竞赛中参赛队反映仪器出现问题,由仪器公司的工程师界定情况是否属实,从而体现比赛的公平性。

(2)竞赛前需埋设测量标志,并用高精度的测量方法精确获取相关数据,用来在竞赛时检验参赛队伍的测量精度。

(3)参赛条件为所有学过工程测量课程的学生。

(4)比赛问题可加QQ群(263465880)交流。

六、参赛对象及报名须知

1.参赛对象:广东省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在校学生。参赛者的资格确认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2.报名时间:大赛报名与选拔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各参赛学校要认真逐项填写“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报名表”,并打印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2016年7月3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要求可编辑)及其盖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组委会报名邮箱(sbglk@gdut.edu.cn)。报名表请从大赛网站下载(http://jnds.gdut.edu.cn)。

3.报名要求:大赛以学校为单位报名,由各校选拔后集体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项目,同一人不能同时报2个项目。每校每个赛项限报2支参赛队伍,每校配备领队1名,每个参赛队配备指导老师1名,队名自拟。

七、大赛规则

(一)参赛规则

1.参赛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竞赛。各参赛队的领队和指导教师不得进入赛场。

2.参赛学生必须按照竞赛时间到达赛场,并按照赛场人员的安排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参赛学生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随意离开赛场。如有特殊问题,需举手向工作人员提问。

4.参赛学生在竞赛期间必须是广东省高等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高职高专学生。评审时,如发现有非本科与非大专在校生参加,将取消评奖资格。

(二)评审原则

1.评审委员会在大赛和评审规则范围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原则进行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大赛开始时公布,赛前保密。

2.评审委员会在赛前通过大赛网站公布各赛项的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大赛结束后,向全体参赛人员,公布各队的每项得分及成绩计算的最终结果。

3.评审委员会对赛项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设计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各赛项评定标准进行评分。每个参赛队的得分由各评委给出的分数综合得出。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获奖等级。当遇到多个参赛队同分时,由各项目评审小组根据各自的比赛情况确定排序规则。

4.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参赛队的署名指导教师一律不得参加竞赛的评审与裁判工作。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5.参赛选手在大赛过程中对大赛的评判有异议,可向大赛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审结果。

6.反对任何形式的大赛舞弊行为。对违反规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即取消大赛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对所在院校予以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其下一届参赛资格的处分。

八、奖项设置

1.团体奖:按各赛项团体总成绩高低排序设立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本赛项总参赛队伍的50%;

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10%;

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15%;

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25%。

2.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的指导老师。

由大赛组委会向获奖的团队和教师颁发全省统一的获奖证书。

九、获奖公示

为了体现大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大赛获奖名单将在大赛网站进行公示,获奖结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的,视为通过获奖公示环节。参赛队对参赛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

1.公示时间

大赛评审工作结束后,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提出异议

若对获奖名单有异议,通过网络和电话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反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大赛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受理异议,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公示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大赛网站上公布裁决意见。

十、其他事项

1.参赛队必须在2016年10月29日到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实验4号楼西广场(近东门)报到,报到时段:12:00—16:00。

2.本届大赛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各参赛队食宿、往返交通费自理。

3.如遇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大赛的,组委会将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4.大赛信息将在大赛网站及时发布,各参赛队的领队应及时浏览大赛网站的最新通知与消息,保持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畅通。

5.本届大赛视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增加预赛,预赛规则、时间将在大赛网站公布。

以上如有变动,以大赛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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