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
欢迎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代表已同意 《服务协议》《隐私政策》
知识产权 短视频 文创 低空经济
正文
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
来源:未知来源
2016-08-02 22:57:05

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

第一章 概 述

一、中国好笙音-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以下简称比赛),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笙专业委员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乐器改革制作专业委员会、中国澳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及中国音乐学院国乐系共同主办,黑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笙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学院华夏鹤鸣笙乐团、中央音乐学院和韵笙乐团、中国台湾爱乐民族管弦乐团、涿州赵家笙乐器有限公司协办,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二、比赛定于2016年8月 14 日报到,15日— 19日在北京中国音乐学院举行。

三、比赛项目:

(1)古笙(不加键,不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的各种类型古笙);

(2)传统笙(采用五声或七声音阶音位排列,加键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的各种类型笙均可);

(3)键笙(采用十二平均律音位排列,高音、中音、次中音、低音、倍低音,加键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不限音域的各种类型笙);

(4)芦笙、葫芦笙(各类少数民族地区用笙,笙管数不限);

四、比赛旨在检阅近年来我国笙改革成果、总结交流笙制作经验,促进笙产业水平不断提高,为笙制作选手提供制作技艺展示的平台。

五、比赛将严格依照国际乐器制作比赛通用规则,采取匿名方式,保证比赛公平与公正。

六、设立组织委员会及监审组,领导、监督、组织比赛全过程,组织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声学组、工艺组)和秘书处,以保证比赛过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 报 名

一、参赛资格: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范围,国内各省市、港澳台地区与国外笙制作师,不分年龄与性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活动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止(特殊情况除外)

三、报名方式:

1、书面报名:参赛者应完整清晰地填写本章程所附的报名表,再将报名表寄送至比赛组委会。表格可复印或在国音网下载。

国音网网址:www.chinaminyue.com

2、电话报名:

毛老师 梁老师 电话:010—84718099 18610299076

3、网上报名:

QQ:157646331

微信公众号:国音艺术

四、交纳报名费并提交资料:

1.参赛者报名参赛时需交纳:古笙参赛作品每件1000元,传统笙参赛作品每件1500元,键笙参赛作品每件2000元,芦笙、葫芦笙参赛作品每件600元。(须提交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2.参赛者本人照片要求: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照片需注明参赛者姓名、手机、地址、电子邮件。

3.授权书:参赛者授权由组委会指派的专家在必要时对参赛作品进行修理调试,同意组委会无偿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拍照、摄影并公开发表的权利。

4.保证书:参赛者声明遵守参赛作品真实性规定的书面保证。

五、报名材料务必于2016年8月8日前邮寄或通过电邮发送至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缴纳凭据后,将通过网站通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给予参赛者成功报名确认。参赛者收到确认通知即可邮寄或送交参赛作品至比赛场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西园109楼2103室

邮编:100102

六、报名材料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比赛并接受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已收到确认信息而不参加比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因报名者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获得参赛资格者,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缴费方式:

  1、 对公账户

户名: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号:91200154800044994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2、工商银行(个人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望京支行

账号:6222020200081717148

户名:白小琪

  3、支付宝

用户名:157646331@qq.com (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特别注意:汇款后请将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保留(报名时需核实),并留言:姓名+费用XX元,不能留言请短信通知报名处,以便进行核实。

八、艺术节期间举办的所有活动对所有嘉宾全部免费观摩,但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大声喧哗等,吃住行费用自理。

第三章 参赛规定

一、参赛作品数量:每个参赛者报名参赛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2件,每个组别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件。

二、参赛作品技术要求:必须是演奏者通过自身气息吹奏,簧片振动发声的乐器。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以后制作的。参赛作品应由参赛者独立完成并完全采用手工技艺。组委会对此保留监督审核的权利。

四、有以下情形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1.参赛作品上镌刻制作者名字或者其他标识图案的;

2. 评审团认定与本次赛事水平不符的。

五、提交参赛作品必须绝对匿名。所有的参赛作品内外不可带有任何表明制作者的标记,包括覆盖上的标记和商标、姓名、字号、字母等。参赛者一旦违反匿名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第四章 参赛作品提交与取回

一、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往返运输的所有费用。

二、运输、邮寄的参赛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8日前运抵比赛地点;直接送交的参赛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12日前送至比赛地点。

三、每件参赛作品运抵比赛场地时,由组委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承运人前开箱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参赛作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组委会将立即拍照取证并通知参赛者。如因运输损坏原因导致无法参赛或影响比赛成绩,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组委会在收到参赛作品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标号;将报名表及参赛者业务简历、委托书等材料用信封密封,至比赛评分工作结束后启封,公布参赛人的姓名及得分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参赛作品取回采取两种方式:

参赛者自行取回参赛作品时须出示收据,并签署取回证明。参赛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取回时,代取者须出示收据、参赛者的委托书及代取者本人的身份证件。

六、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赛作品的安全,但对于参赛作品在比赛与展会期间发生的损坏、损毁与失窃等不负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系组委会原因的除外。参赛者应自行对参赛作品投保险。

第五章 评比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由主席、笙制作家评委组与笙演奏家评委组构成。主席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审团的全面工作,但不参与比赛的打分过程。工艺评委聘请国内著名笙制作家担任;声学评委聘请国内著名笙演奏家担任。

二、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评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参赛作品逐一编号,作为评审时的识别标志。

三、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凡不符合章程规定、在工艺或声学品质方面不具备参赛水准的作品将被淘汰。通过初选的参赛作品取得比赛资格,方可进入正式比赛阶段。

四、比赛   

1.初赛:工艺评委与声学评委组成评审小组,分别对参赛作品工艺品质与声学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分数决定参赛作品的排名顺序,并由此确定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进入决赛阶段的参赛作品数量由评审团决定。

2.决赛:取得决赛资格的作品由工作人员重新编号后进行比赛。决赛由和声学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决赛阶段对公众开放。

五、比赛结果:

1.笙制作比赛的决赛得分为该参赛作品最终成绩。

2.评审团在认真复核后,召开评审会议,最终确定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名单。

第六章 比赛奖项

一、根据参赛作品分类,按古笙组;传统笙组;键笙组;芦笙、葫芦笙组等四个组别分别设金、银、铜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二、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三、组委会将向所有参赛者颁发入围奖以资纪念鼓励。

第七章 展示、点评及其他

一、比赛将举行“获奖作品展示会、专家点评会,安排获奖作品参加展览。

二、展览、点评将同时展示参赛者的简历及参赛作品的照片,对此有保留的参赛者须比赛前向组委会声明。

三、本章程文字以中文为准。

四、本章程条款的解释权属于艺术节组委会。

            中国好笙音-2016“宏福杯”中国笙文化国际艺术节组委会

                             2016年5月

赛事动态
海南省旅文厅启动“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
海南省旅文厅启动“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
为多维度展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与休闲消费体验,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以下简称“海南省旅文厅”)主办的“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面向公众,鼓励参与者以镜头记录并分享在海南的旅行与生活故事,共同描绘海南岛的独特魅力。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大众的视角,挖掘并传播海南在美食、非遗、自驾旅行、运动休闲、康养度假及免税购物等多方面的亮点。主办方希望征集到能够真实、生动反映海南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与现代活力的短视频作品,从而更立体地呈现海南作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面貌。 活动参与方式清晰简便。参与者需围绕海南相关的积极主题创作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时,添加指定话题“#自贸港海岛奇遇记”并“@海南旅文官方账号”,即视为成功参与。活动组织方提供了多元的内容创作方向参考,包括记录环岛旅游公路风光、分享特色美食与非遗文化、体验海洋运动与免税购物乐趣,以及展现温泉雨林康养生活等,旨在激发参与者的创作灵感。 为激励优质创作,本次活动设立了多个奖项。评奖将综合考量视频内容与主题的相关性、画面质量、互动数据(如获赞、评论)等多重维度。获奖者将获得由活动方提供的春季旅行大礼包及海南特色文创产品等奖励,具体获奖名单计划于2026年3月4日通过官方账号公布。 活动公告明确了参与规范,要求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健康。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刷票行为,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在活动宣传推广范围内拥有使用权。 “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将持续至2026年2月10日。此次活动不仅是展示个人创意与旅行故事的平台,也是向更广泛受众传播海南自贸港建设下文旅产业新气象、新体验的有效窗口。主办方期待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共同用镜头发现和记录一个充满活力的海南。
首届道通Physical AI人工智能大赛构建具身智能“人才朋友圈”,顶尖高校学子速来组队
首届道通Physical AI人工智能大赛构建具身智能“人才朋友圈”,顶尖高校学子速来组队
当具身智能成为科技浪潮的新风口,谁将领跑下一个十年?道通Physical AI人工智能大赛给出了答案——集结全球顶尖高校力量,打造具身智能领域的“奥林匹克”!本次大赛重磅公布意向邀约高校名单,覆盖大陆15所、港澳新及日本等区域的顶尖学府,包括清华、北大、哈工大、上交等国内“双一流”高校,以及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早稻田大学、东京大学等知名院校,构建起跨地域、跨学科的具身智能“人才朋友圈”。 大赛聚焦具身智能核心技术攻关,设置“技术创新”“场景应用”“跨境协作”三大赛道,鼓励学子们突破传统研究边界。参赛团队将围绕智能机器人感知决策、多模态交互、自主学习等前沿方向展开角逐,优胜团队不仅可斩获百万奖金池,还将获得头部科技企业的联合孵化机会,加速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我们希望打破地域壁垒,让不同文化背景、技术路线的团队碰撞火花。”组委会表示,鼓励跨境组队参赛,推动区域技术交流与产业协同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大赛优先对接全球顶尖科研机构与产业资源,从技术比拼到人才孵化,这场大赛正在书写具身智能领域的“未来版图”。 目前,大赛报名火热进行中,全球高校学子可登录官网提交报名。这场横跨三大域的科技盛会,等待你的加入!
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
来源:
2016-08-02 22:57:05

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

第一章 概 述

一、中国好笙音-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以下简称比赛),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笙专业委员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乐器改革制作专业委员会、中国澳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及中国音乐学院国乐系共同主办,黑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笙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学院华夏鹤鸣笙乐团、中央音乐学院和韵笙乐团、中国台湾爱乐民族管弦乐团、涿州赵家笙乐器有限公司协办,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二、比赛定于2016年8月 14 日报到,15日— 19日在北京中国音乐学院举行。

三、比赛项目:

(1)古笙(不加键,不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的各种类型古笙);

(2)传统笙(采用五声或七声音阶音位排列,加键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的各种类型笙均可);

(3)键笙(采用十二平均律音位排列,高音、中音、次中音、低音、倍低音,加键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不限音域的各种类型笙);

(4)芦笙、葫芦笙(各类少数民族地区用笙,笙管数不限);

四、比赛旨在检阅近年来我国笙改革成果、总结交流笙制作经验,促进笙产业水平不断提高,为笙制作选手提供制作技艺展示的平台。

五、比赛将严格依照国际乐器制作比赛通用规则,采取匿名方式,保证比赛公平与公正。

六、设立组织委员会及监审组,领导、监督、组织比赛全过程,组织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声学组、工艺组)和秘书处,以保证比赛过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 报 名

一、参赛资格: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范围,国内各省市、港澳台地区与国外笙制作师,不分年龄与性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活动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止(特殊情况除外)

三、报名方式:

1、书面报名:参赛者应完整清晰地填写本章程所附的报名表,再将报名表寄送至比赛组委会。表格可复印或在国音网下载。

国音网网址:www.chinaminyue.com

2、电话报名:

毛老师 梁老师 电话:010—84718099 18610299076

3、网上报名:

QQ:157646331

微信公众号:国音艺术

四、交纳报名费并提交资料:

1.参赛者报名参赛时需交纳:古笙参赛作品每件1000元,传统笙参赛作品每件1500元,键笙参赛作品每件2000元,芦笙、葫芦笙参赛作品每件600元。(须提交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2.参赛者本人照片要求: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照片需注明参赛者姓名、手机、地址、电子邮件。

3.授权书:参赛者授权由组委会指派的专家在必要时对参赛作品进行修理调试,同意组委会无偿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拍照、摄影并公开发表的权利。

4.保证书:参赛者声明遵守参赛作品真实性规定的书面保证。

五、报名材料务必于2016年8月8日前邮寄或通过电邮发送至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缴纳凭据后,将通过网站通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给予参赛者成功报名确认。参赛者收到确认通知即可邮寄或送交参赛作品至比赛场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西园109楼2103室

邮编:100102

六、报名材料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比赛并接受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已收到确认信息而不参加比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因报名者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获得参赛资格者,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缴费方式:

  1、 对公账户

户名: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号:91200154800044994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2、工商银行(个人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望京支行

账号:6222020200081717148

户名:白小琪

  3、支付宝

用户名:157646331@qq.com (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特别注意:汇款后请将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保留(报名时需核实),并留言:姓名+费用XX元,不能留言请短信通知报名处,以便进行核实。

八、艺术节期间举办的所有活动对所有嘉宾全部免费观摩,但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大声喧哗等,吃住行费用自理。

第三章 参赛规定

一、参赛作品数量:每个参赛者报名参赛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2件,每个组别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件。

二、参赛作品技术要求:必须是演奏者通过自身气息吹奏,簧片振动发声的乐器。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以后制作的。参赛作品应由参赛者独立完成并完全采用手工技艺。组委会对此保留监督审核的权利。

四、有以下情形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1.参赛作品上镌刻制作者名字或者其他标识图案的;

2. 评审团认定与本次赛事水平不符的。

五、提交参赛作品必须绝对匿名。所有的参赛作品内外不可带有任何表明制作者的标记,包括覆盖上的标记和商标、姓名、字号、字母等。参赛者一旦违反匿名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第四章 参赛作品提交与取回

一、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往返运输的所有费用。

二、运输、邮寄的参赛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8日前运抵比赛地点;直接送交的参赛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12日前送至比赛地点。

三、每件参赛作品运抵比赛场地时,由组委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承运人前开箱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参赛作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组委会将立即拍照取证并通知参赛者。如因运输损坏原因导致无法参赛或影响比赛成绩,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组委会在收到参赛作品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标号;将报名表及参赛者业务简历、委托书等材料用信封密封,至比赛评分工作结束后启封,公布参赛人的姓名及得分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参赛作品取回采取两种方式:

参赛者自行取回参赛作品时须出示收据,并签署取回证明。参赛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取回时,代取者须出示收据、参赛者的委托书及代取者本人的身份证件。

六、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赛作品的安全,但对于参赛作品在比赛与展会期间发生的损坏、损毁与失窃等不负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系组委会原因的除外。参赛者应自行对参赛作品投保险。

第五章 评比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由主席、笙制作家评委组与笙演奏家评委组构成。主席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审团的全面工作,但不参与比赛的打分过程。工艺评委聘请国内著名笙制作家担任;声学评委聘请国内著名笙演奏家担任。

二、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评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参赛作品逐一编号,作为评审时的识别标志。

三、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凡不符合章程规定、在工艺或声学品质方面不具备参赛水准的作品将被淘汰。通过初选的参赛作品取得比赛资格,方可进入正式比赛阶段。

四、比赛   

1.初赛:工艺评委与声学评委组成评审小组,分别对参赛作品工艺品质与声学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分数决定参赛作品的排名顺序,并由此确定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进入决赛阶段的参赛作品数量由评审团决定。

2.决赛:取得决赛资格的作品由工作人员重新编号后进行比赛。决赛由和声学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决赛阶段对公众开放。

五、比赛结果:

1.笙制作比赛的决赛得分为该参赛作品最终成绩。

2.评审团在认真复核后,召开评审会议,最终确定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名单。

第六章 比赛奖项

一、根据参赛作品分类,按古笙组;传统笙组;键笙组;芦笙、葫芦笙组等四个组别分别设金、银、铜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二、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三、组委会将向所有参赛者颁发入围奖以资纪念鼓励。

第七章 展示、点评及其他

一、比赛将举行“获奖作品展示会、专家点评会,安排获奖作品参加展览。

二、展览、点评将同时展示参赛者的简历及参赛作品的照片,对此有保留的参赛者须比赛前向组委会声明。

三、本章程文字以中文为准。

四、本章程条款的解释权属于艺术节组委会。

            中国好笙音-2016“宏福杯”中国笙文化国际艺术节组委会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