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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
来源:未知来源
2016-09-02 18:44:21

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

各市(地)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省农垦总局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广播电视台,绥芬河市、抚远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

为更深入贯彻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我省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树立好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广播电视台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主题内容及口号

参评作品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法治与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特别是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祖国繁荣昌盛的主旋律。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宣传“大美龙江”,建设美丽中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等内容展开。

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口号为:“践行核心价值,引领时代风尚”。

二、评选活动的参加对象

以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兼顾省外作品。由各级广告协会组织本地区各类媒体、广告公司、高等院校等会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益广告爱好者设计、制作、报送公益广告作品。

三、评选活动的作品分类

参评作品分为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及订制类等四个类别。

(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作品: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或AVI,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微电影不超10分钟。盘盒上须按顺序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影视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

(二)广播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CD光盘上,储存格式为MP3或WMA,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广播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和一份文案。

(三)平面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DVD光盘上,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颜色模式CMYK、RGB色彩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四)订制类作品(视频):本省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其企业文化,选定公益主题,面向有实力的特定制作机构订制公益广告作品(视频),作品格式及标准要求参照影视类作品。

上述四类参评作品,每个单件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含三幅)作品属系列作品。每个系列作品必须刻录同一张光盘上;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每个单件或系列作品必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

四、评选活动的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按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等三类作品分别设置奖项,每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另外还设置若干个组织奖。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1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二)广播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8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三)平面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1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7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四)订制类作品:由公益广告订制企业和制作机构约定奖励额度。

(五)组织奖:设置5名,颁发组织奖奖牌。

五、评选活动的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由组委会以媒体公告形式启动评选活动,征集和报送作品。11月21日至11月30日,由评审办公室对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评审办公室在网上展示初选作品,并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网上评选基础上,由组委会最终评出各类别金、银、铜奖作品及组织奖。12月底前,由主办单位实施总结表彰奖励。2017年1月至5月,通过在黑龙江公益网进行“我最喜爱的公益广告评选”、中央大街展览、高校巡展、黑龙江公益网专题、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等进行优秀公益广告展播。请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广告协会,于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参评的三类公益广告作品,集中报送到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文法楼208-4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六、关于评选活动的几点说明

一是参评作品不收费。

二是参评作品仅限于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评,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三是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评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四是参评作品概不退还。省工商局、省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创作单位享有署名权。评选活动协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

五是报送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请勿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六是参评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必填内容外,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以备参评后续工作所需。

七、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把本次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和宣传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摆上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加强宣传:各地宣传部、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这次获奖作品,保证篇幅、时长、频次,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三)保证质量: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组织创作单位和人员,在提炼主题、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在精心创意、精湛制作上下功夫,在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上下功夫,使更多思想深刻、艺术表现力丰富、简洁明快的公益广告作品脱颖而出。

(四)做好保障: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党政部门、各类媒体、广告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益广告财力物力保障工作。各地文明办要把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测评体系,推动公益广告宣传任务落实到基层。

八、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一)评选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由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主办;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广告协会、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承办。主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构架、方案制定、通知下达、督办落实和表彰奖励等工作;承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及宣传推介工作。

(二)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主任由省工商局局长张显丰、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殿军担任;副主任由省工商局副局长赵恩泽、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刘维宽、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王文堂、东北林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蔺海波同志担任。

(三)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宣传办公室和评审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台,主任由省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王瑾担任,成员由省广播电视台、省广告协会、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程宣传的组织领导和优秀作品的推广使用等工作。宣传办公室联系人:苑洪春,联系电话:0451-82890422。评审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东北林业大学),主任由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苏雪丹担任,评委由主办、承办、高校、广告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公益广告作品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组委会研究认定。评审办公室下设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三个评审小组,分别负责三类公益广告作品的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附件:  (点击下载)

附件一: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分类表

附件二: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地区编号表

附件三: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作品登记表

赛事动态
海南省旅文厅启动“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
海南省旅文厅启动“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
为多维度展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与休闲消费体验,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以下简称“海南省旅文厅”)主办的“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面向公众,鼓励参与者以镜头记录并分享在海南的旅行与生活故事,共同描绘海南岛的独特魅力。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大众的视角,挖掘并传播海南在美食、非遗、自驾旅行、运动休闲、康养度假及免税购物等多方面的亮点。主办方希望征集到能够真实、生动反映海南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与现代活力的短视频作品,从而更立体地呈现海南作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面貌。 活动参与方式清晰简便。参与者需围绕海南相关的积极主题创作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时,添加指定话题“#自贸港海岛奇遇记”并“@海南旅文官方账号”,即视为成功参与。活动组织方提供了多元的内容创作方向参考,包括记录环岛旅游公路风光、分享特色美食与非遗文化、体验海洋运动与免税购物乐趣,以及展现温泉雨林康养生活等,旨在激发参与者的创作灵感。 为激励优质创作,本次活动设立了多个奖项。评奖将综合考量视频内容与主题的相关性、画面质量、互动数据(如获赞、评论)等多重维度。获奖者将获得由活动方提供的春季旅行大礼包及海南特色文创产品等奖励,具体获奖名单计划于2026年3月4日通过官方账号公布。 活动公告明确了参与规范,要求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健康。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刷票行为,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在活动宣传推广范围内拥有使用权。 “自贸港海岛奇遇记”短视频征集活动将持续至2026年2月10日。此次活动不仅是展示个人创意与旅行故事的平台,也是向更广泛受众传播海南自贸港建设下文旅产业新气象、新体验的有效窗口。主办方期待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共同用镜头发现和记录一个充满活力的海南。
首届道通Physical AI人工智能大赛构建具身智能“人才朋友圈”,顶尖高校学子速来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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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具身智能成为科技浪潮的新风口,谁将领跑下一个十年?道通Physical AI人工智能大赛给出了答案——集结全球顶尖高校力量,打造具身智能领域的“奥林匹克”!本次大赛重磅公布意向邀约高校名单,覆盖大陆15所、港澳新及日本等区域的顶尖学府,包括清华、北大、哈工大、上交等国内“双一流”高校,以及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早稻田大学、东京大学等知名院校,构建起跨地域、跨学科的具身智能“人才朋友圈”。 大赛聚焦具身智能核心技术攻关,设置“技术创新”“场景应用”“跨境协作”三大赛道,鼓励学子们突破传统研究边界。参赛团队将围绕智能机器人感知决策、多模态交互、自主学习等前沿方向展开角逐,优胜团队不仅可斩获百万奖金池,还将获得头部科技企业的联合孵化机会,加速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我们希望打破地域壁垒,让不同文化背景、技术路线的团队碰撞火花。”组委会表示,鼓励跨境组队参赛,推动区域技术交流与产业协同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大赛优先对接全球顶尖科研机构与产业资源,从技术比拼到人才孵化,这场大赛正在书写具身智能领域的“未来版图”。 目前,大赛报名火热进行中,全球高校学子可登录官网提交报名。这场横跨三大域的科技盛会,等待你的加入!
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
来源:
2016-09-02 18:44:21

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

各市(地)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省农垦总局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广播电视台,绥芬河市、抚远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

为更深入贯彻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我省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树立好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广播电视台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主题内容及口号

参评作品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法治与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特别是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祖国繁荣昌盛的主旋律。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宣传“大美龙江”,建设美丽中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等内容展开。

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口号为:“践行核心价值,引领时代风尚”。

二、评选活动的参加对象

以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兼顾省外作品。由各级广告协会组织本地区各类媒体、广告公司、高等院校等会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益广告爱好者设计、制作、报送公益广告作品。

三、评选活动的作品分类

参评作品分为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及订制类等四个类别。

(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作品: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或AVI,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微电影不超10分钟。盘盒上须按顺序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影视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

(二)广播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CD光盘上,储存格式为MP3或WMA,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广播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和一份文案。

(三)平面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DVD光盘上,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颜色模式CMYK、RGB色彩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四)订制类作品(视频):本省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其企业文化,选定公益主题,面向有实力的特定制作机构订制公益广告作品(视频),作品格式及标准要求参照影视类作品。

上述四类参评作品,每个单件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含三幅)作品属系列作品。每个系列作品必须刻录同一张光盘上;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每个单件或系列作品必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

四、评选活动的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按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等三类作品分别设置奖项,每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另外还设置若干个组织奖。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1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二)广播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8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三)平面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1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7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四)订制类作品:由公益广告订制企业和制作机构约定奖励额度。

(五)组织奖:设置5名,颁发组织奖奖牌。

五、评选活动的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由组委会以媒体公告形式启动评选活动,征集和报送作品。11月21日至11月30日,由评审办公室对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评审办公室在网上展示初选作品,并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网上评选基础上,由组委会最终评出各类别金、银、铜奖作品及组织奖。12月底前,由主办单位实施总结表彰奖励。2017年1月至5月,通过在黑龙江公益网进行“我最喜爱的公益广告评选”、中央大街展览、高校巡展、黑龙江公益网专题、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等进行优秀公益广告展播。请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广告协会,于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参评的三类公益广告作品,集中报送到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文法楼208-4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六、关于评选活动的几点说明

一是参评作品不收费。

二是参评作品仅限于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评,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三是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评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四是参评作品概不退还。省工商局、省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创作单位享有署名权。评选活动协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

五是报送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请勿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六是参评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必填内容外,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以备参评后续工作所需。

七、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把本次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和宣传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摆上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加强宣传:各地宣传部、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这次获奖作品,保证篇幅、时长、频次,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三)保证质量: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组织创作单位和人员,在提炼主题、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在精心创意、精湛制作上下功夫,在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上下功夫,使更多思想深刻、艺术表现力丰富、简洁明快的公益广告作品脱颖而出。

(四)做好保障: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党政部门、各类媒体、广告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益广告财力物力保障工作。各地文明办要把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测评体系,推动公益广告宣传任务落实到基层。

八、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一)评选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由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主办;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广告协会、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承办。主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构架、方案制定、通知下达、督办落实和表彰奖励等工作;承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及宣传推介工作。

(二)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主任由省工商局局长张显丰、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殿军担任;副主任由省工商局副局长赵恩泽、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刘维宽、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王文堂、东北林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蔺海波同志担任。

(三)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宣传办公室和评审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台,主任由省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王瑾担任,成员由省广播电视台、省广告协会、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程宣传的组织领导和优秀作品的推广使用等工作。宣传办公室联系人:苑洪春,联系电话:0451-82890422。评审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东北林业大学),主任由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苏雪丹担任,评委由主办、承办、高校、广告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公益广告作品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组委会研究认定。评审办公室下设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三个评审小组,分别负责三类公益广告作品的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附件:  (点击下载)

附件一: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分类表

附件二: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地区编号表

附件三: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