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新闻 - 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通知

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三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科高〔2025〕12号)文件精神,定于2025年8月6-8日在福州举行第十三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5年8月6-8日(星期三至星期五)

  报到和抽签:6日15:00-16:00,参赛企业报到同时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并提交7份书面商业计划书。

  预演:6日16:00-18:00。

  决赛:7日08:00-12:30(12个成长组企业);

     7日14:30-19:00(12个成长组企业);

     8日8:00-11:00(8个初创组企业)。

  参赛企业未按时报到、参与抽签及比赛的,取消参赛资格及享受大赛政策的权利。

  颁奖活动彩排:8日11:00-12:00

  颁奖及配套活动:8日14:30-17:30。

  以上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地点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晋江楼一楼报告厅。

  三、评委

  决赛评委由7位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在库的创投、银行、券商、金融服务等专家组成。

  四、参赛企业

  从半决赛胜出的32家企业(每个小组成绩前8名),名单见附件1,由于尽职调查仍在进行中,未通过尽职调查企业将取消参赛资格及享受大赛政策的权利。请有关设区市科技局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五、比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

  (二)采取8+7模式现场答辩评选:赛手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7分钟。每家参赛企业接受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分数的平均分为参赛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三)若出现同分需决出不同奖项或者晋级国家赛的,则在本组比赛的最后,由7位评委票决,不再加赛。

  (四)决赛按成绩排名授予成长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初创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其余进入决赛的企业授予优胜奖。决赛后举行颁奖活动。同时根据决赛成绩排名和国家分配的晋级名额,确定晋级国赛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赛企业于8月5日18:00前将参赛PPT和参赛人员名单(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1719258870@qq.com;联系电话:18005006182。

  (二)本次决赛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将依托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科融通V-Next等平台在线直播。请参赛企业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参赛PPT不涉及敏感信息。

  (三)参赛企业只能派1名赛手上台比赛,建议着正装(浅色短袖衬衫、深色西裤)。

  (四)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负责大赛工作的有关人员到场观摩,于8月5日18:00前按照附件2格式将名单发送至电子邮箱:1719258870@qq.com;联系电话:18005006182。

  七、联系方式

  大赛办公室:裴天养0591-87800147。

  附件:1.第十三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拟参赛名单

     2.第十三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与人员情况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31日

本文来源于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