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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陕西省职工艺术节征集节徽、节歌和主题标语

陕西省总工会将于2017年4月启动陕西省职工艺术节,对于推动我省职工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满足职工群体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扩大艺术节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展示我省职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陕西省职工艺术节节徽、节歌、主题标语。

一、征集对象

个人、团体或单位均可应征投稿。

二、征集要求

应征作品须体现陕西省职工艺术节的内涵,融时代地域特征、职工文化特色、艺术呈现特点于一体,构思新颖、创意鲜活,紧扣主题、寓意深刻,富有感染力、号召力。

(一)节徽

1.主题鲜明,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浓郁的职工文化特色。需附简要的《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

2.简洁、醒目、易识,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

3.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二)节歌

1.展现我省职工群众的火热生活、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焕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

2.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旋律流畅,歌词优美,易传易唱,易流行。

3.体裁、形式不限,作品应是原创,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主题标语

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朗朗上口、易传易记。每条字数不超过20字。

三、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所提交的应征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2.节徽应征作品须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必须是彩色原稿件),纸质文件用A4纸打印,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电子文件为RGB模式,JPG格式,大小1M以下,清晰度不低于300dpi,发送至艺术节办公室(陕西省总工会宣教部)指定电子邮箱。节徽应征作品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委对作品的理解,阐述作品的设计风格、理念和含义。

3.应征节歌的作者,应交作品歌谱两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有条件者,可提供音、视频,直接上传至艺术节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也可以刻录光盘邮寄。

4.宣传用语发送至艺术节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注明宣传用语评选。

5.所有应征作品不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

四、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

征集工作结束后,将在省总工会门户网站及“陕西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上投票,由艺术节办公室聘请专家结合投票结果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网上公示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

(二)奖励

1.节徽:入选作品1件,奖金5000元。

2.节歌:入选作品1件,奖金10000元。

3.主题标语:入围作品10件,每件奖金500元。

奖金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五、截止日期及投稿地址

1.征集期限:即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止,截止日期以投稿发出地当地邮戳为准,或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389号;收件单位:陕西省总工会宣教部(职工艺术节办公室);邮编:710003。邮件外包装须注明“应征”字样。

3.电子邮箱:2016252951@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应征”字样。

联系人:尹凌  李廷伟。

联系电话:029-87329781  029-87329782。

六、法律及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诽谤、淫秽或非法信息。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应征作品中如发现侵权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因应征作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应征方承担,与征集方无关;对于应征作品出现侵权而导致征集方遭受的任何损失,由应征方全额赔偿。

3.应征作品须由应征方独立完成,应征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应征作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晓。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陕西省职工艺术节组委会所有,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组委会将保留依法追究应征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职工艺术节组委会所有。

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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