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赛事

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

各区、市教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加快创新人才培养,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我市打造成“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的工作部署,搭建多元“三创”教育平台,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我市青少年创客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决定举办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7月

二、活动主题

爱创造,爱环保

三、参与范围及组别

全市中小学生,比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四、活动内容

根据创客活动的工具类型和成果形式不同,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分为手工创客、3D创客比赛、电子创客比赛、数媒创客比赛、趣味编程创客比赛和创客教育优秀校本课程评选6个部分。

(一)手工创客比赛

手工创客比赛以“保护环境,保护海洋”为主题,作品要能够体现主题内容,须使用无毒无害的废弃物品(如废弃的纸箱、光盘、废旧玩具、废旧电器及可循环利用的材料等)制作。作品的形式、功能不限,具有创新、艺术等特征。作品的尺寸应适合展示,避免过小或过大的作品。

参赛作品可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小组合作制作和成人指导下制作,但不得由成人代替完成,作品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见附件1)及作品的演示视频(MP4格式,作品视频资料时长为5分钟之内,分辨率在720*576像素以上,可同期配音说明)。

(二)3D创客比赛

3D创客比赛以“爱创造,爱环保”为主题,参赛学生以3Done、123D,3DMAX等应用软件设计作品,表达主题内容,并输出为3D打印机可认格式。参赛作品上须有“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文字。

3D创客比赛为单人比赛,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3D建模源文件、STL格式文件和所设计模型的演示动画(MP4格式,作品视频资料时长为5分钟之内,分辨率在720*576像素以上,可同期配音说明)。

(三)电子创客比赛

电子创客比赛以“爱创造,爱环保”为主题,基于开源硬件,设计并制作出能解决生活中环保问题的作品,不限制开源硬件类型,但不得完全利用购买的成品套件参赛,已参加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的获奖作品不再参评。

参赛作品可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小组合作制作和成人指导下制作,但不得由成人代替完成,作品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及作品的演示视频(MP4格式,作品视频资料时长为5分钟之内,分辨率在720*576像素以上,可同期配音说明)。

(四)数媒创客比赛

数媒创客比赛以“爱创造,爱环保”为主题,参赛学生通过实物道具(道具类型不限,大小控制在A3范围内),借助于定格动画拍摄软件(如stop motion V8等) 进行逐帧(张)拍摄,形成连贯性的图片序列,输出生成视频;也可借助于外部数码设备(如手机、照相机等)拍摄具有情节连贯性的图片序列,导入软件中,输出生成视频(MP4格式)。

参赛作品可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小组合作制作和成人指导下制作,但不得由成人代替完成,作品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参赛作品要求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在720*576像素以上。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工程源文件、作品视频。

(五)趣味编程创客比赛

以“爱创造,爱环保”为主题,使用Scratch语言进行故事创编。

趣味编程创客比赛为单人比赛,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作品源文件和视频文件(MP4格式)。

(六)创客教育课程评选

青岛市中小学创客教育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方案及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3。

五、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6月)

以各区(市)、学校为单位开展创客教育活动,在普及活动的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中小学生创客大赛各比赛项目,各区(市)分别可以择优推荐上报30份作品,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分别可以择优推荐上报5份作品,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星期四)。

(二)第二阶段(7月)

组委会根据第一阶段上报作品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优秀学生参加第二阶段的决赛。第二阶段比赛为现场制作或展示,参赛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任务。

六、表彰奖励

组委会将根据不同比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创客大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活动内容,制定本区(市)和学校的活动方案和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和总结表彰工作。

(二)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校内、校外创客课程资源加强创新、创业、创客教育,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创客教育活动。要注重发挥学科教师、科技辅导员的作用,鼓励学生组建创客社团、创客兴趣小组,不断提升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扩大活动影响,同时将创客大赛与德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客精神,为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请于6月1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市少科院,同时报送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市少年科学院联系。

  联系人:周 杰,联系电话:83730502

  青岛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青教办字〔2017〕039号附件1.2.3.doc

青教办字〔2017〕039号附件4.xls

本文来源于 青岛市教育局,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

关键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