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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十二五”.展望“十三五”-柳州新成就摄影大展征稿

辉煌“十二五”.展望“十三五”-柳州新成就摄影大展征稿

2011年至2015年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期间,柳州市坚定不移地走转型跨越之路,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在工业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三农、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城市东扩等八个方面实现了转型跨越发展。为了用摄影作品和图片展现柳州市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十三五”发展蓄力鼓劲,柳州市发改委和柳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共同举办辉煌“十二五”.展望“十三五”-柳州新成就摄影大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展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主办单位: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柳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柳州市美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征稿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柳州市2011年至2015年“十二五”期间的以下成就内容:经济(含工业、商贸、农业等)、科教文卫体、生态环境、城区建设(含道路、绿化等)、百姓生活、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等方面及家庭、生活变迁和市容市貌等新旧对比照片,重点是反映工业发展、三农发展、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城市东扩等八个方面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具体重点内容包括:

1.工业篇:反映柳州市工业发展和“转方式、调结构”的发展主题,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有柳州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等内容。

2.三农篇:反映柳州“城”与“乡”的统筹,新型城镇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产城融合,农业现代化,结构优化、科技示范、成果转化等内容。

3.现代服务业篇:反映柳州服务业发展,观念更新,机制更新,方法更新,战略谋划,与时俱进等内容。

4.城建篇:反映城市建设和成就,重点是“十大建设工程”方面等内容。

5.民生篇:反映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项目,重点是“十大民生改善工程 ”、“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公共自行车”、“水上公交”、“免费午餐工程”等民生工程内容,再现幸福指数。

6.生态篇:反映柳州市绿色覆盖、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实施“生态花园,五彩画廊”、“绿满龙城”工程和环保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环境治理等内容。

7.文化篇(包含文化、体育、科技):反映柳州市历史传承、文脉待续、城市记忆,文化建设,文化创新,从“功能城市”向“文化城市”转型等内容。

8.城市东扩篇:反映柳东新区和阳河新区发展,“产”与“城”融合等内容。

三、征稿时间和征稿对象

2016年8月1日——2016年11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柳州市和外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普通市民,均可投稿。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摄影大展组委会工作人员及家属不能投稿。

四、奖项设置

一级收藏作品1幅(组),稿酬5千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组),每幅稿酬3千元;

三级收藏作品5幅(组),每幅稿酬1千元;

优秀作品192幅(组),每幅稿酬300元。

以上稿酬均含税。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入展作品的作者均获得由主办方和承办方签章的入展证书。入展作品稿酬由柳州市摄影家协会、柳州市美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

五、征稿细则

1.本次大展只接收反映2011年1月1日以来与柳州市内容相关的,拍摄于柳州市范围内(含5县5区)的作品,且未曾在地级市以上展览比赛获奖入选的作品。

2.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风格题材不限,讲究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特别欢迎选送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制为4-8幅,组照按一幅计。只接收电子照片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名需统一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投稿邮箱:3506442103@qq.com。

3.入选作品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展作品的正式电子文件数据大图(要求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5MB,TIF格式的不小于20MB;)和原始数据(相机建议用RAW格式拍摄,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组委会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正式电子大图和原始数据的入展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

4.参展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5、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在相关活动中(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使用本次大展的全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参与本展览者则视同承认并遵守本展览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摄影家协会

                                          柳州市美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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