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戏曲

第四届“爱•重庆”微电影大赛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津上级管理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生动活泼地传播主流价值,展示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记录重庆各项事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展现重庆良好社会风尚,由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今日重庆杂志社承办的第四届“爱·重庆”微电影大赛将于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举行。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爱·重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渝委宣〔2018〕57号)文件精神,决定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四届“爱·重庆”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行千里·致广大——做有梦想有追求的重庆人

二、作品内容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主题,聚焦重庆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生动实践,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成功案例,聚焦重庆人积极向上的人文性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动人故事,通过优秀微电影作品,立体呈现大美重庆的神奇自然风光、多彩的民俗风情、丰富的特色风物、厚重的人文风韵、秀丽的城乡风貌,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微电影作品,通过作品传递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展现重庆大爱之城的精神风貌。

三、作品要求

作品体裁不限,包括剧情微电影、纪实微电影、动漫微电影,专题片和纪录片等多种题材。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以内、15分钟以内、30分钟以内三个类别。

视频格式:MP4格式,画面质量要求为1080P。字幕标准:有完整的唱词,且中文唱词须为简体字;唱词位置不得超出画面之外;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四、大赛安排

(一)作品征集推荐:(2018年6月至9月20日):发布大赛启事,公开征集推荐参赛作品。

(二)作品评选、展播、颁奖:

1.作品评选(2018年10月至11月):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市民投票。

2.展播作品(2018年11月至12月):在今日重庆网、华龙网及上游新闻等移动平台展播展映优秀作品,组织优秀作品进社区、学校、企业等展播,组织主题观影和主创人员沙龙活动。

3.颁奖仪式(2018年12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

(三)成果转化:与优秀团队签约,创作感动重庆人物微电影。开展获奖作品公映活动,制作音像制品。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部,二等奖3部,三等奖5部,优秀作品奖10部。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导演各1名,组织奖10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结合。各单位要将大赛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结合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渝州大舞台”送演出进基层等活动,开展优秀作品展播,组织在区级各媒体、区级和镇街各文化设施播放。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单位要积极搭建参与平台,广泛组织发动区内广告公司和市民参赛,组织入围作品展播。大型企业宣传部门要结合企业文化与发展创作微电影,教育部门要组织在津高校影视专业师生、各相关学生社团及视频爱好者等参赛。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区属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深入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报道活动,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度,增强影响力。

(四)积极配合,力促精品。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作品拍摄,提供必要的支持。做好推荐作品的初审,把好作品出口关,确保推荐的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精彩。

本次比赛,区内各单位、个人的参赛作品,由区委宣传部收集汇总后推荐报送至市委宣传部。联系人:钟海粒、李坤;联系电话:81220340,15823845368;邮箱:jjqwxcbxck@163.com;报送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号区行政中心1733室。

附件:(津委宣白头)关于参加第四届“爱·重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电子版.doc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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