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书画

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

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

各盟市民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弘扬优秀传统民族语言文化,展示蒙古文字书法艺术,拟举办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现就作品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美丽家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办公室、内蒙古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甘肃省肃北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肃北县民族宗教局、肃北县蒙古语文工作办公室、肃北县蒙古族学校、肃北县文化馆、肃北县蒙古文书法协会。

三、展出地点

肃北县博物馆。

四、参赛对象

蒙古文书法爱好者。

五、大赛时间安排

(一)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参赛作品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或面交的方式送达。

(二)作品展示:2016年8月25日—8月30日

经专家筛选,推出300幅优秀作品参展。评比采取观众投票及评委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赛结束后,出版《蒙古文书法优秀作品集萃》(暂定名)。

六、比赛类别

毛笔、硬笔、篆刻三类。

七、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生动地反映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现和谐社会、人文环境和对真、善、美的追求。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具有思想性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书法内容为古今诗词联句、名言、警句或自作诗文。

八、参赛规则

1、作品必须用宣纸,作品规格最小四尺宣纸、最大八尺宣纸。草书须附释文,篆书附释文出处及释文版本的复印件。

2、参赛作品风格、形式、数量不限,不需装裱。

3、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包括QQ及E-mail)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等。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禁用笔名。

4、本次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出版权、宣传权、拍卖权,作品结集出版、媒体宣传及拍卖不再向作者支付报酬。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作者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法律问题,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请各盟市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做好作品征集工作。具体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征集作品送交(或邮寄)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736300。

肃北县联系人:

萨仁花:手机 18793780136  电子邮箱:870110578 @QQ.COM

乌云高娃:  手机:13639370120

办公室电话(传真):0937-8122211。

内蒙古民委联系电话:0471-6968340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员会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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