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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征集110周年校庆标识设计方案

闽水泱泱,百又十年。2017年11月17日,福建师范大学将迎来110周年华诞。为传承优秀传统,弘扬师大精神,展示建校110年来的光辉历程、办学成就与特色,烘托校庆氛围、使各项活动能有鲜明统一的视觉效果,特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110周年校庆标识设计方案,诚邀您的加入!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

三、设计内容

福建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标志

四、作品要求

1.图文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富有美感,充分体现福建师范大学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彰显福建师范大学的优良传统和精神。

2.形式简洁、色彩明快、易于识别,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于做各种延伸设计,利于进行推广应用。

3.作品必须为应征者本人原创,请附创意说明。

4.投稿者需提交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300dpi,JPG格式,单个文件规格小于5M)、纸质版及电子版的设计创意说明(300字以内)和纸质版作品原创声明(见附件)。

五、提交方式

1.电子版发送邮箱:xcb@fjnu.edu.cn。来函时, 主题中务必注明“校庆标识—姓名”。

2.文本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701;联系人:颜郡;联系电话:0591-22867151;邮编:350117(信封封面左下角请注明“校庆标志设计投稿”)。

3.所有邮件文本需注明设计者的姓名、学习或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校友请写明曾在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具体单位和时间。

六、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福建师范大学官方网站、《福建师范大学校报》以及福建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

八、其他说明

1.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福建师范大学所有。

2.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来稿一律不退,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1月5日

附件:

作品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福建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标志设计作品,是本人(及队友)独立进行设计的成果。本作品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设计的作品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外观专利等)。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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