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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标识设计征集公告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标识设计征集公告

标识作为一种视觉语言,在彰显形象的同时也是文化、理念、特征等内涵的浓缩体现。为树立洛阳市轨道交通项目品牌标识,打造能够彰显洛阳特色和洛阳轨道交通形象的“移动名片”,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征集洛阳市轨道交通标识设计方案。

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天为洛阳市轨道交通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备入选资格。

应征资格

1.国内外凡关注轨道交通建设与发展的各界人士,均可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设计、投稿。

2.本次征集活动直接组织者和参与评选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参加征集活动的资格。

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由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标识图形,中英文标准字体,标识和标准字的组合,标准比例和标准色7项内容组成。 2.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轨道交通标识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形象标识(LOGO)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使用。

3、应征作品在内容上能彰显洛阳城市特色、历史文化底蕴,并能体现洛阳城市轨道交通快捷、环保等特点。

4、应征作品要有独特的创意,深远的寓意,简洁大方的外观,流畅的图案,简明的色彩和时代感、科技感及较高的辨识度,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5.应征作品须充分考虑在轨道交通车身、站台、导向牌、信封、信纸、名片、工作证、资料袋、施工围挡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操作性。 6.应征作品均以电子图稿形式提交。设计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另用Word文档说明,不得在电子图稿中出现;应征作品电子图稿和设计说明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控制在1200×1200以内,色彩模式为RGB色,大小控制在2M以下,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7、不符合上要求的应征作品自始不具备参评资格。

评选方法

1、由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专家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之后确定10个入围作品进入复评。

2、对进入复评的作品,我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经市民投票遴选和专家评审后,报洛阳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3、对获得设计奖一等奖的作品,我公司将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并向社会公布。

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3.鼓励奖:5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4、以上奖金发放时将代扣个人所得税。

5、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权利声明

1.应征作品应属于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2.选中的作品公布后,获奖作品归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并拥有该作品著作权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摄制权、改编权等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的全部权利。

3.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保留从本次应征作品中确定洛阳市轨道交通标识的权利,有权选择或不选择标识设计,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无须支付给应征者酬劳或补偿。

附则

1.所有作品一经投稿均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2.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保留对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luoyangsubway@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标识设计方案征集”。

2.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

3.征集活动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237952888 党先生 联系电话:15837918566 传真电话:0379-65950778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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