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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语征集

广东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语征集

广东拟建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生态优美、环境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

为向全国乃至世界树立广东生态建设典范,通过打造“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品牌,进一步彰显特色、扩大影响,推动广东城市森林的发展,广东省林业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 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广东省林业厅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办公室

➤ 征集内容

(一)“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征集

(二)“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征集

➤ 征集形式及程序

(一)征集形式:向社会个人或组织公开征集作品

(二)征集程序:

1、公开征集

2、专家评选

3、社会公告及网络评选

4、公布结果及公示

➤ 征集时间

(一) 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20日

提交参赛文件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16年9月20日17:30。

(二) 评选时间:

1、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9月22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4日—2016年9月28日

(三) 公布时间:2016年9月30日

评选结果将在广东林业网(www.gdf.gov.cn)上公布并公示,同时电话通知获奖作者领取奖金。

➤ 征集要求

(一)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紧扣“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概念,充分体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内涵和特色。

(二)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绿色阳光、低碳活力、有现代感,体现国际化,导向正确、形象正面健康。

(三)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实用性强,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四) LOGO设计作品提交文件应包括彩色稿、黑白稿(网格图)以及两种设计标准图稿。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 评选方式

(一)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设计评选

1.专家评选:公开征集结束后,由承办单位邀请LOGO设计相关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并为入围各作品打分。

2.公众网评:入围作品进入公众网评,作品按网评排名得出网评得分。

3.最终评定:根据专家打分(占70%)及网评排名得分(占30%),综合得分确定标志获奖作品。

(二)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评选

1.专家评选:公开征集结束后,由承办单位邀请宣传标语撰写相关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并为入围各作品打分。

2.公众网评:入围作品进入公众网评,作品按网评排名得出网评得分。

最终评定:根据专家打分(占70%)及网评排名得分(占30%),综合得分确定宣传标语获奖作品。

➤ 报名要求

(一)每位参赛者(个人以身份证为准;机构以单位名称为准)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不得多于5个;提交的宣传标语作品不得多于5条。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活动。单项征集活动,个体作品多于5个者,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前5个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弃权。

(二)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现象,即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报名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作废。

(三)全体参赛者需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资料,包括:

1.活动报名表

2.作品创意说明(该作品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作品(按要求格式提交作品)

4.版权转让承诺函(确认其作品为本人自愿提交参赛,如获奖,其作品的版权将归广东省林业厅所有,著作权归作者本人)

(四)LOGO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LOGO设计作品上应附有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2.LOGO设计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电子稿及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均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

3.文件包中含AI或CDR矢量图格式文件及JPG文件。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尺寸为A4。

(五)宣传标语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宣传标语作品以WORD文档提交

2.文件命名格式均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

所投稿件概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提交文件:

1.报名电子邮箱:gdforestry@126.com

2.报名咨询电话:020-85511701

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09:30-17:30)

➤ 奖励

(一)LOGO设计奖金

1.一等奖(一个):人民币5000元整/个作品

2.二等奖(五个):人民币1500元整/个作品

3.三等奖(十个):人民币500元整/个作品

(二)宣传标语奖金

1.一等奖(一个):人民币3000元整/个作品

2.二等奖(二十个):人民币500元整/个作品

3.三等奖(五十个):人民币100元整/个作品

(三)证书

承办单位将为入围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 版权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证自己提交作品的原创性,且未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等行为,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

  1. 获奖作品和采用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广东省林业厅所有(参赛者一经投稿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比赛,获奖者不管是否放弃奖金,都不可以任何理由索回版权)。广东省林业厅有权对获奖作品和采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保护及进行许可使用,参赛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署名进行行业作品比赛除外)。
  2. 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办公室所有。

➤ 附件

  1.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报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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