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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文化主题摄影书法大赛征稿

“家”文化主题摄影书法大赛征稿

家,一个让人感到安全与温暖的地方,一个传承爱与责任的地方; 家,又是一个社会的细胞,一个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家,还是一个孕育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载体。

互助、关爱、理解、责任是“家”文化的核心,而“家”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精髓和灵魂,培养亲情、稳定社会、处理矛盾、教育后代……“家”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世代祥和、延绵传承做出了独一无二的卓越贡献。

为打造辽宁“家”文化品牌。近期,由辽宁省文联、辽沈晚报社主办,辽宁省摄协、辽宁省书协、抚顺市文联承办,抚顺市书协协办,“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和“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两个以“家”文化为主题的活动即将举行。

“我爱我家”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进行家文化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并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入选奖若干,征集时间于今年9月末截稿,作品将于11月举办展览。

“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现面向社会进行以自家或古今名人的家训、家书为书写内容的书法作品征集,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评出优秀作品20件)举办展览并出版《作品集》。

活动于7月末开始征稿,9月底截稿进行评审,11月前出版作品集,11月25-30日将在辽宁美术馆举办展览。

  具体要求详见征稿启事细则,如下:

  “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征稿细则

1.照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围绕家文化主题,用影像表达您心中的幸福之家。

3.本次大赛不接收在市以上摄影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

4.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

5.投稿作品要求:仅限于数码照片,不接受纸质照片,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每人参赛作品数量最多不超过5幅(组)(组照不超过6幅并在作品电子文件标清顺序),每张数码照片的像素不低于500万。谢绝电脑合成作品。

6、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liaoningshexie@sina.com作品的电子文件名需填写以下信息:参赛作品题名、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7.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入选奖100名。《辽沈晚报》选登此次大赛获奖作品,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8.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出版画册、展览、放映、网络展示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10.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细则之所有规定。

“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

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征稿细则

一、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1)书写内容:以自己家的家训、家书等为主要书写内容,也可以书写古今名人名家的家训家书,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注重文字规范。作品落款一律书写作者真实姓名,勿写笔名,否则不予评审。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书写形式为毛笔以及篆刻;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竖式(不收册页和手卷),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2.投稿数量

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

  3.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概不退稿。

  4.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

  5.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二、评审

1.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并评出优秀作品20件。

3.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对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

4.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三、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0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迎宾二路(北段)裕元美术学校

收稿人:周 游18642368863王冰冰15042369967固定电话:53967373

备注: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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