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赛事

“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

“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

一、总则

(一)举办时间

2016年12月26举行初赛,12月28日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

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  明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明光市舞蹈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

明光市教体局、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明光职高)、明光市文广新局、明光市广播电视台

(四)冠名单位

榄菊  天水湖

(五)比赛组委会

成立比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文联,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比赛组别

比赛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两个项目组。

(七)比赛方式

各组别分别进行初赛和决赛。初赛、决赛以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及比赛有关事项

(一)参赛条件

  1. 凡明光市籍选手(含在外地工作、学习的明光籍选手)和在明光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户籍选手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年龄不限。
  2. 参赛作品须为创作的新作品。
  3. 每个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群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演员不得超过24人。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月11日22日—12月22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2.报名地点:明光市文联(地址:明光市文化中心二楼(明湖学校东)邮编:209400);

3.联系人:任亚弟(电话:0550-8133617、13505506456);邮箱:ahyd2009@163.com;

4.报名方式:学校、舞蹈培训中心等的参赛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其余单位和个人的参赛项目通知要求报送,名额不限,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文档均要。

5.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填写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2,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由编导和演员填写,群舞由编导填写)。

(2)编导和演员各提交3张2寸彩色照片(不包括群舞演员)。

(3)群舞作品提交2张7寸演出剧照。

(三)比赛程序

  1. 初赛

2016年12月26日,在明光市职高多功能报告厅经评委评议和打分,按作品得分高低排序,现场公布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

  1. 决赛

2016年12月28日在明光市职高多功能报告厅举行,采取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置

1.“独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组:设创作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表演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2.“群舞”项目组:设创作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表演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3.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表演奖: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表演奖,名额由比赛组委会从严掌握。

注:以上各类奖项允许空缺。

(二)奖品设置

1.创作、表演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3.优秀表演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颁奖安排

比赛组委会择时举行颁奖晚会,为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颁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和其它不正当行为,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制作、使用、交流、内部发行权。

3.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比赛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

4.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所需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

5.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的版权鉴定责任。参赛单位对作品版权负责,若参赛作品涉嫌版权纠纷、诉讼等问题,均由参赛单位负责。凡发生版权纠纷,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及获奖资格。

6.本章程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章程及“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报名表.doc

本文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